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从目前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现状看,监督不力仍然是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切实提高监督实效,就必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监督理念,主动适应新要求
人大监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从根本上体现了监督的人民性,是具有最高权威性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只有充分发挥这种监督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得到巩固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为此,人大要认真学习监督法,从深化监督理念入手,在思想上充分认识人大监督是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神圣职责和重要任务,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目的是保证宪法与法律的实施,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从而增强人大监督有为才有位的意识。在实际监督工作中人大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做到敢于依法监督,敢于较真碰硬,只有这样,人大在监督过程中才会有所作为,监督才能有所成效,才能真正彰显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价值和地位。此外,人大自身也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使监督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从而获得更稳固的群众基础。
二、坚持党的领导,让人大监督更具威力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紧贴党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权是人大监督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的根本保证。首先,人大要认真学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和把握好其精神,在制定监督计划和开展重要监督工作时都要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取得党委的支持,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其次,要把人大监督的过程,当作是动员和组织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执行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政策和党委工作部署的过程,在开展法律监督时,要紧紧围绕党委提出的中心工作,加大对“一府两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保证党委提出的工作目标在法律范围内得到实施,真正做到与党委在政治上统一、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只有在党坚强有力的领导下,人大监督才能更有效力和权威,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功效,从而推动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监督重点,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涉及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重点是否明确突出,是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职能和提高监督实效的关键所在。监督法指出,人大要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进行监督。因此,人大监督应着重抓好以下三个重点:
一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党委的领导地位决定其作出的决策必然会影响到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因此,人大要自觉把做好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增强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意识,把为经济建设搞好服务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通过监督改革和发展中重大决策执行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保证党委和国家经济建设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是围绕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人大要紧紧抓住法律法规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监督,将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保证各项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同时通过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监督机制,使监督更加具体化,更便于操作,从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人大监督工作要关注民计民生,把关系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依法进行监督,人大常委会每年要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从制度上、机制上逐步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进行审查,要把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财政转移支付、人大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等七方面作为重点内容,改进监督方式。要认真探索和实践如何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步监督与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相结合的多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实效,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人大的监督要求。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一府两院”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健全监督机制,使人大监督更加规范有力
一是建立规范监督行为的制度。特别是要完善运用各种法定的监督方式,从监督事项的调查、审议、决定、落实等各个环节都形成一套完整的、规范的操作规程,使人大监督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建立联合监督制度。人大要加强与组织、审计、纪律监察等部门的联系,把人大监督和其他各有关方面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果。三是建立监督公开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人大监督的内容、方式和过程,使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了解人大监督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而扩大人大监督的社会效应。四是健全跟踪反馈机制。人大监督工作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抓好督促整改,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大监督事项及落实整改的反馈,坚持对问题一抓到底,直到最终解决。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对人大议定事项执行不力或拒不执行的,要结合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督促认真纠正,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促进人大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有效落实,保证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加强自身建设,为改进监督打好基础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如何、工作质量和效率怎样,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的质量和水平。因此,人大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必须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有为意识,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打好基础。由于人大监督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善于分析研究,不断拓宽人大监督工作的新思路,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不断总结好的典型,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使监督工作不断得到深化,使人大工作人员在深化中得到成长和提高。此外,人大要配好配强机关干部,特别是要注意引进经济、法律和科教等专门人才,充实力量,提高人大机关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建设,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人大监督真正取得实效。□
(作者单位:贵德县人大常委会)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
日期: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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