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 突出特色 全面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日期: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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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按照新时代的要求,对农村牧区进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建设,最终实现把农村牧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目标。
       一、海北州第二轮新农村新牧区示范村建设情况
       2010年,海北州第二轮新农村新牧区示范村建设严格按照村申请、乡初审、县把关、州确定的程序和“三个不搞”(群众自觉要求搞建设的申报率未达到80%的不搞、群众筹资率未达到60%的不搞、牧民定居率未达到100%的不搞)和“五个优先”的原则(村庄规模较大的优先、申报率高的优先、“改厕、改水、改厨”等动作快的优先、群众自筹资金多的优先、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优先),通过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层层筛选和逐级审核,选定了农牧户居住相对集中、交通相对便利、村落生态环境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有一定产业支撑和示范带动效应的10个村(其中牧业村8个,农业村1个,半农半牧村1个)为全州第二轮新农村新牧区州级示范村,门源县:浩门镇团结村,仙米乡大庄村,皇城乡北山村;祁连县:峨堡镇峨堡村,阿柔乡草大坂村;刚察县:哈尔盖镇公贡麻村,泉吉乡年乃索麻村和宁夏村;海晏县:青海湖乡同宝村和达玉五谷村。
       (一)示范村规划情况
       各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准确定位,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的原则,编制完成了10个州级示范村2010年—2012年建设规划和2010年新农村新牧区州级示范村建设方案。规划突出了村庄整体布局的相对集中和农牧区生产区、生活区的适度分离,明确了建设目标、思路、内容、规模、投资(包括总投资、项目投资、群众自筹)进度以及质量要求和保障措施。规划的编制从改善农牧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入手,把发展生产、壮大主导产业、增加农牧民收入放在首位,做到了既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又符合当地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现实需求;既有具体规划,又有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事业发展规划、村容村貌整治规划和民主管理工作规划。为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各县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和群众意见征求会议,充分听取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确定了三年规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如海晏县青海湖乡幸福滩示范点(同宝村和达玉五谷村合建),占地面积约223亩,计划用3年时间集中建设搬迁牧户150户。该示范点交通便利,水电路接入较近,建设条件较好。根据规划,新村以村党员活动室为中心活动区,两边预留商业旅游用房区域,并结合实际分别布设集中生产区、牧民居住区、小型民族文化活动中心、赛马场等,同时配套完善水、电、路、通讯及村卫生室、文化室、广场、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根据规划设计,户型为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两种,房屋内新建标准规范的厨房、灶台、卫生间,并将给排水设施、火炕、沼气池、太阳能洗浴设施、院墙、封闭暖廊、大门等纳入建设内容。
       (二)2010年实施的主要内容和工程进度情况
       1.门源县浩门镇团结村:2010年计划建设10户以上两层居民住宅楼,每户上下共6—8间,建筑面积145—18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72—90平方米。总投资915.2万元,实际完成5.6万元,完成0.6%。目前项目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和地基勘探工作,9月份全面开工,2011年10月竣工。
       2.门源县皇城乡北山村:主要建设相对集中的西河台33户牧户,拆除旧围墙347米,拆除旧房屋397平方米;美化门面3599.965平方米、修建铁艺花园316.8米;硬化院内道路356.4平方米;新建卫生厕所11处;原建房屋粉刷299.8平方米;新建房屋795平方米(游牧民定居住房13户)。总投资128.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1.12万元,完成32.1%。目前,西合台13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全部完工,亮化、美化门面工程完成面积1200平方米,2010年10月完工。
       3.门源县仙米乡大庄村:主要建设仙米大庄村仙小公路两侧32户游牧民定居工程,总建设面积5280平方米;在仙小公路两侧集中建设讨拉村276户扶贫开发项目商住楼,总建筑面积1172.96平方米;门面美化、亮化、给水、集中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面积为13000平方米。总投资898.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80万元,完成42.3%。目前,仙小公路两侧游牧民定居工程完成主体工程;门面美化亮化、给排水、供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正在进行前期规划设计,计划10月份完工;仙小公路两侧扶贫开发项目商住楼完成工程招投标等各项前期手续,9月中旬开工建设,2011年6月完工。
       4.祁连县阿柔乡草大坂村:对乡政府所在地实现集中定居的76户牧户建设围墙4028米,架设有线电视线路1500米,每户制作安装大门一座,修建长10公里的给水管网一条。总投资220.744万元,完成86万元,完成39%。目前,已完成定居点道路硬化3.2公里,围墙36户2100米,大门42个,铺设自来水管道7.6公里,美化建筑物及围墙3.2万平方米,拆除危旧房屋15间,村庄公路沿线环境整治28公里,修补围栏56公里,美化围栏栏杆5600根。
       5.祁连县峨堡镇峨堡村:对乡政府所在地实现集中定居的69户牧户建设围墙3657米,架设有线电视线路2400米,每户制作安装大门一座,修建长5公里的给水管网一条。总投资166.486万元,完成78万元,完成47%。目前,已完成定居点道路硬化3公里,围墙30户1680米,大门30个,卫生厕所38座,铺设自来水管道10公里,架设低压线路1公里,美化建筑物及围墙2.2万平方米,搬迁危旧房屋9户,村庄公路沿线环境整治50公里,修补围栏100公里,美化围栏栏杆10000根。
       6.刚察县泉吉乡宁夏村:在乡政府以西、315国道北侧区域集中新建农牧民住房32户,形成宁夏村生活区。总投资176.1万元,完成53.4万元,完成30%。目前已开工建设住宅20套,现已完成墙体施工和部分主体封顶。
       7.刚察县泉吉乡年乃索麻村:在沙陀寺以南、环湖西路以北区域集中新建农牧民住房100户,年内建成43户,形成年乃索麻生活区。总投资418万元,完成139.6万元,完成33%。目前,开工建设住宅43套,现已完成墙体施工和部分主体封顶。
       8.刚察县哈尔盖镇公贡麻村:在二尕线公路沿线适度集中新建住房35户、改造农牧民住房30户。总投资204.5万元,完成118.95万元,完成58%。目前,新建住房35套全部开工,完成主体封顶;改造房屋已开工25户。
       9.海晏县青海湖乡幸福滩(达玉五谷村和同宝村合建):总投资3213.68万元,完成710.4万元,完成22%。2010年计划先期搬迁87户,现开工建设87户,其中完成主体工程81户。新村内设“+”字形主次道路、进户硬化路5638米,在原有16公里人畜饮水管道的基础上新增管道9408米,实现给排水进户,同步实现新村绿化、亮化,目前,各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建设资金到位情况
       全州10个示范村的建设资金来源:住房建设以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为主、省州县新农村新牧区配套资金为辅,捆绑使用;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以发改、交通、电力、农牧、农发办、扶贫办、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的项目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解决。
       目前,10个示范村省州县新农村新牧区配套资金全部到位(门源县浩门镇团结村37万元、皇城乡北山村32.8万元、仙米乡大庄村33.5万元;祁连县草大坂村38.9万元、峨堡村35.6万元;刚察县公贡麻村39.4万元、年乃索麻村36.1万元、宁夏村32.1万元;海晏县达玉五谷村34.6万元、同宝村35万元);游牧民定居工程资金除刚察县因投资规模变化出现缺口外(游牧民定居户数由原计划的1000户调整为850户,实际建房1237户,超指标建房387户,出现了1354.5万元的资金缺口),其他三县均已到位;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各项资金通过分口申报项目正在积极争取中,尚未到位;群众自筹资金因数量大、比例高(门源县团结村78.7%、大庄村53.3%,北山村38.9%;祁连县草大坂村54.52%,峨堡村65.05%;海晏县幸福滩示范点39.36%;刚察县宁夏村、年乃索麻村27%,公贡麻村30%),各县均未完全到位(如祁连县两个示范村建设需群众自筹资金228.654万元,目前到位145万元,资金缺口83.65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县建设资金筹措有一定困难。各示范村建设中,虽然省、州、县财政补助资金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资金全部到位,但由于个人实际需要的建筑面积大于政府的核定面积,致使30%—70%的资金需群众自筹。在资金筹措过程中,由于一部分农牧民上年生产贷款尚未还清的同时,再向信贷部门申请定居工程贷款就比较困难。为了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各县采取了政府垫付的方式。由于县级财力有限,仍存在资金缺口的问题。此外,各示范村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卫生室、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等公共设施,这方面资金落实起来有一定难度。同时,上级投资规模的调整变化,造成新的资金缺口。如刚察县2010年下达游牧民定居工程1000户,后根据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游牧民定居工程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草〔2010〕218号)要求,将刚察县2010年游牧民定居工程房户数调整为850户,实际建房1237户,超指标建房387户,出现了1354.5万元的资金缺口。
       (二)工程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县采取多种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大部分建筑质量干部群众非常满意。由于少数村监理人员不专业,对建设工程不能实施有效监督,出现了一些工程质量问题。
       (三)有的县基础设施建设未与房屋建设同步进行。各示范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纳入建设规划,由于项目和资金落实有难度,不能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同步进行,对提高入住率带来一定影响。
       三、对策建议
       (一)科学编制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用科学合理的规划指导建设。统筹考虑示范村供水、供电、医疗卫生、通讯等生产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注重村庄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三者之间的相互衔接,从提高农牧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入手,将农村奖励性住房、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等项目纳入村级规划内容,做到以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带动农牧区人居环境的整体提高。同时,广泛征求农牧民群众对规划和住房户型设计等意见,充分考虑农牧民意愿,处理好建设规模和农牧民群众实际需要等方面的细节问题,真正使规划科学、合理、可行。
       (二)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一是尽可能多地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提高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中的比例。二是州县财政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示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入。三是政府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农信贷力度等方式,妥善解决群众自筹资金难的问题。四是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农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狠抓工程质量。一要通过严格招投标,选择有资质、技术力量强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建房,保证工程质量。二要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人员,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三要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追究责任制,确保把新农村新牧区示范村工程项目建设成为党和政府放心的工程、群众满意的工程、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工程。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积极争取项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等措施,着力加强示范村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室、党员活动室、文化活动室等公共设施建设,有效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问题,改善人居环境。
       (五)培植后续产业。一是按照进一步优化农牧区产业结构的要求,围绕现代高效畜牧业示范区建设,采取“一个产业、一套规划、一套实用技术、一套扶持政策”的办法,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舍饲畜牧业和生态旅游业,坚定不移地推进农牧业集约化经营,积极支持各村开展独具特色的农畜产品、旅游产品加工,使广大群众在农牧业产业链的延伸中获得收益。二是不断加大剩余劳动力转移力度。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继续通过“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举措,全面提高农牧民的生产技能、实用技术、经营管理能力和创业能力,增加非农(牧)收入。□
       (作者单位: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