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饲料添加剂、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滥用这一社会热点问题,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并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农业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有关人士认为,农业投入品的滥用除了利益驱动,生产者的盲目无知也是因素之一,因此应对农民加强技能培训。
条例指出,生产者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规定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生长调节剂、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要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和规范,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业投入品,并列举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等八大类农产品生产禁止行为,违反者个人最高可处罚款1000元,单位最高可处罚款2万元。
江苏 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出台
日期:201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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