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会上的讲话

日期:2011-07-01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我省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年的6月至9月全面展开。为了做好这次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省委成立了以王建军副书记为组长的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并于4月18日召开了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了贯彻中发〔2011〕4号文件和中办发〔2011〕14号文件精神,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5月6日到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组部和中宣部在北京举办了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全国人大常委会、中组部和中宣部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下面,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要选配好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按照选举法规定,县乡直接选举中,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县乡人大代表选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中央4号文件也提出,拟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一般不作为选举委员会成员,保证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稳定性,这一要求与选举法关于选举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本次换届中不一定都安排担任人大代表。二是可以从不安排担任人大代表的县乡党委负责同志中提名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比如,县级选举委员会成员,建议可从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长或者常务副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现任但拟不安排连任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或者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同志中考虑。三是考虑到各地的实际,如果有的县乡领导干部确因选举组织工作需要必须参加选举委员会或者必须担任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其后又被提名推荐并依法确定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可以先行工作,在选举委员会的实际工作基本完成后,再依法辞去其选举委员会职务。具体程序可以考虑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辞职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并向下一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选举法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并公布后,除投票选举以外,实际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这时个别选举委员会成员辞去选举委员会职务,不至于影响选举的组织工作。
        二、要做好代表名额的分配工作。搞好县乡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是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一项前提性、基础性工作。涉及代表名额分配应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关于我省县乡人大代表的总名额,要从严掌握,原则上不再变动,仍然按照上届的代表名额执行。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确有需要变更的,应当逐级上报,由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乡级人大代表名额,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报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关于县乡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县乡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选区每一名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三是关于确定分配县乡人大代表名额的人口依据。为了更好地反映各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的实际状况,分配代表名额以户籍人口数为基础,可结合人口普查统计数来考虑。
        三、要做好选民登记和选区划分工作。选民登记是依法对公民的选举资格进行确认的法律程序,也是一项法律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的基础性工作。在开展选民登记时,要注意把工作做细做扎实。做到依法登记、准确登记,确保登记不错、不重、不漏。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和选举。在选民名单张榜公布后,也要反复核对,及时查错补漏。
        选区划分,首先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了解掌握代表资源的分布情况、人口情况、社会各界所占比重情况。要考虑到便于各方面、各阶层代表人物参加选举,又要注意到代表人物的分布情况,不使他们过于集中在少数选区;其次是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拟制选区划分草案,大体列出选民基本情况,特别是从事一线生产的工人、农牧民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妇女、少数民族的情况;再次是按照便民、合法、平等、科学的原则划分选区,可以按工作(生产)单位划分选区,也可以按居住地划分选区,选区大小以每一选区选举1—3名代表为宜。
        四、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问题。新修改的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工作中需要把握以下问题:一是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必须由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不能由个人自行安排自我宣传;二是在县乡直接选举中,由于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较多,时间有限,组织比较困难,可以考虑根据选民的要求,安排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三是见面回答问题的时间应截止到选举日的前一天,在选举日不安排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避免影响选民投票;四是与代表候选人见面的选民人数、结构、方式等,各地可以根据各自实际、选区的划分和工作的组织情况来安排。
        五、关于县乡换届选举联席会议问题。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将成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一是了解掌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及其动态,分析研究有关倾向性问题,交流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二是拟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提纲及宣传口径。三是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有关法律问题和需要衔接的问题给予指导和协调。四是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检查纠正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及时向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联席会议要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各州(地、市)、县(区)结合实际,可成立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联席会议。
        与以往历次换届选举相比,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这次换届选举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意义重大,国内外都很关注。二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热情不断高涨,对这次换届选举普遍有着更高更新的期待。三是这次换届选举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复杂多发,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难度加大,各种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必然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反映出来。四是在当前国际关系大变革大调整的形势下,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战略图谋从来没有停止。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清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艰巨任务,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法律上、舆论上做好充分准备,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注意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防止和排除一切干扰,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为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我再提几点要求:
        一要吃透中央和省委精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把握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掌握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要把新修改的法律法规内容和精神吃透。要组织好中央、省委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都了解、都知道,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上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统筹好换届各项工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我省的实施方案,各地要统筹党委、人大、政府换届工作,根据实际,相对集中一段时间,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依法召开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新一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2011年7月底前召开完毕,新一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2011年9月底前召开完毕。要统筹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统筹好换届选举工作与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要抓好组织落实。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加强党委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统一起来,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各级党委要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的重要问题,领导本地换届选举全面工作。要选优配强选举委员会,特别是配好选举委员会主任,挑选政治立场坚定、法律意识强、熟悉选举工作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同志担任。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还要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依照程序任命产生。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党委书记亲自抓换届选举工作,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某些地方出现问题、掌控不力的,应追究责任。省、州市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县乡选举委员会的领导,组织落实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四要摸清实际情况,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制度。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分析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各方面的重要情况、真实情况。搞清楚过去选举中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搞清楚产生代表候选人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包括选区重新划分后的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产生的背景,搞清楚每一个县乡的社情民意,包括选民的分布、结构及其意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群众基础,研究分析可能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因素,结合实际,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周详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实施前应报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审核,需要履行法律程序的还须报人大常委会通过。从人大代表的酝酿、选举到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产生,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要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具体措施。要制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理选举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坚决与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建议各州地市,考虑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正面引导舆论,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要搞好选举骨干培训。与以往换届选举相比,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着很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因此,搞好这次选举工作,必须加大培训力度,可以通过开办学习班、培训会、讲习班、座谈会以及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等方式,采取分段培训、分级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方法培训选举骨干。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中央和省委文件,深刻理解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了解有关重点工作内容,正确掌握换届选举的法律程序和工作要求,提高法律政策水平,增强组织开展选举工作的实际能力,为换届选举做好思想、组织和业务能力保障。
        我们要明确肩负的责任,在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责任感的同时,按照会议的要求,集中精力,学好用好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