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

日期: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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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既为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注入了强劲动力,也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新时期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增强监督实效,是摆在地方人大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一、明确角色定位,突出监督重点
        监督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力求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找准有效的途径,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为保障和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围绕中心。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为目的,立足全局,科学谋划,每年除了听取审议州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外,还重点围绕全年经济运行情况,着重听取州政府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汇报,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检查,提出审议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或整改。如针对全州为全面完成教育布局调整任务,尽快启动实施教育后续建设项目问题,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南州教育项目建设资金有关问题的议案》,并作出了《关于将海南州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的决议》,为改善海南州办学条件,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促进发展。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通过视察检查、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督促政府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每年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在加强监督的同时,也大力支持政府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帮助政府找准区域功能定位,共同谋划发展的思路。如对全州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财税改革情况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等工作开展调查视察,发现矛盾和问题,及时提出了建议意见,推动了工作开展。与此同时,常委会还先后开展了州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公路法、食品安全法等近20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为全州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每年还有计划地听取“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如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行政审判和检察院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专项工作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为支持和推动“两院”工作的开展,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关注民生。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从全州的实际出发,督促政府认真解决好群众普遍反映的环境保护、就业、农村合作医疗、扶贫求助、社会治安等问题。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和反映群众的呼声。针对代表和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重点开展新农村建设、全州民政工作、卫生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工作调研,提出了一系列积极可行的对策和建议,督促政府扩大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妥善安排再就业,扩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覆盖面,保障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
        二、建立健全机制,规范监督程序
        地方人大的性质决定了其工作的法定性、程序性、规范性都很强。除了监督法规定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的审议和决定等程序外,常委会还不断探索和完善了以下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了建立监督公开机制。州人大常委会确定监督内容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介等渠道向社会公示,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人大在当年或一个时期内所要开展的监督工作。在实施某项具体监督工作前,公示具体的执行计划以及专项监督热线电话等。完成监督工作计划后,公示常委会监督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尤其是对公示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主任会议反馈的意见、建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或形成的决定、决议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改进措施等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是完善了强化监督反馈机制。监督是否有效,最终看“一府两院”的整改效果。州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监督活动,最后要经过常委会会议集体审议,形成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办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按照办理时限,选择适当时间,常委会会议有重点地对“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再行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对整改情况不满意的,责成行政、司法部门进一步整改,并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三是完善了会议督办落实机制。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或形成审议意见后,由常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相关委室负责人对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负责督促落实工作。并对涉及面广、问题多、影响大的一些工作,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后,相关委室负责及时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进行座谈,进一步对审议意见的办理形成共识,从而增强落实审议意见的自觉性。
        三、讲究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工作不仅要讲究方式方法,还要把落脚点放在取得实效上。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平时的工作中,紧紧围绕“三性”来保证监督质量。
        一是突出针对性。人大监督的重点是直接反映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要求解决的问题。“一府两院”每一项重大决策的出台,每一个重点项目的规划,州人大及其常委会都提前介入,从源头上参与监督,充分体现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围绕党委决定解决的重大问题,事关全局和社会普遍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围绕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关键与重点实施监督,如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代表对《海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和调研,详细了解了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州人民政府的《海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有针对性地对“十一五”后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建议意见,为确保“十一五”各项预期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样,既能将党委意图通过法律程序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又使人大监督工作成为推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力量。
        二是保持连续性。监督工作不能急功近利,不能虎头蛇尾。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每年选取若干重大问题,有计划按步骤地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项报告。如今年我们继续对全州教育布局调整、卫生工作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和检查。热点难点问题本身都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解决这些问题也有一定的难度,不可能一监督就见成效,一监督就出成果。在开展监督工作上我们保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树立一抓到底的意识,进行反复的跟踪监督,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增强实效性。监督的成效是检验监督法得到正确贯彻实施的关键所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力求在监督形式多样化上增强监督实效性。强化监督反馈情况,着重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和加强督查等方面入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根据其不同内容、涉及面大小和落实的难易程度,提出建议意见。对这些建议意见的整改措施,通过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视察、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及时督促“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对于落实措施不力或有意拖延、推诿的,经常委会审议、多数委员对贯彻落实情况不满意的,及时提出询问和质询,以保证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切实得到贯彻落实,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四、今后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的几点思考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人民意志进行的监督,是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权力的体现。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对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以及“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在体制机制上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要在更新观念,树立创新意识上下功夫。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增强,作为人大监督机关,更要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作为监督工作的前提,树立“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努力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大胆探索和积极实践,在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上大有作为,勇于作为,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才能把监督法贯彻并落到实处,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才能更高好地把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并不断取得监督实效。
        二是要在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上下功夫。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事关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切实把握监督的重点,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财政调整方案,确保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力度和效果,推动经济良好运行,提高各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坚持把对人与事的监督结合起来,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政府组成人员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督,增强被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推动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加强对全州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和关乎国计民生问题的监督,督促政府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重点项目、重点建设、重点工作的推进;加强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审判与执行、检察工作等方面的报告,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依法办案;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妥善处理和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三是要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监督程序上下功夫。监督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在监督工作中,要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工作需要,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助于落实监督法的相关配套制度,改进和推动各项监督工作。
        四是要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监督能力上下功夫。提高监督水平,关键在于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建立经常性的各种培训学习长效机制,完善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通过强化学习,使自身的监督能力更加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组织建设,优化干部队伍,加大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作者系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