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集体研究决定问题,依法监督“一府两院”工作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和工作平台。近年来,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围绕如何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选好审议议题,增强审议的针对性
选好议题,是开好常委会会议的重要前提。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决定工作内容涉及面广,千头万绪,只有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审议才能入木三分,有的放矢。在议题的选择和确定上,我们着重把握三个重点:一是围绕州委工作中心确定议题。树立贴紧中心,服务大局的审议理念,坚持把改革发展稳定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作为审议重点,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州委目标同向,行动同步。除每年安排听取和审议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报告外,把州委确定的发展循环经济和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两大任务作为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比如,为了确保州内矿产资源的有序合理开发使用,安排了《矿产资源法》和《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活动,切实解决了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如何有效使用矿产资源的重大问题。二是围绕民主法制建设确定议题。始终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相继对《招投标法》、《义务教育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劳动法》、《草原法》等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解决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提高了各族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快了依法治州进程,为经济发展创建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议题。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针对性地选择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监督,重点审议。近年来,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转移富余农牧民、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就相关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体现了人大工作贴近人民、服务群众、履职为民的本质要求。
二、搞好会前调查,提高议事水平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道,成事之基,也是确保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关键因素。我们坚持调查研究与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相结合,紧紧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调研中,牢牢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开展好专题调研。根据会议议题,认真制定调研方案,依据调研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紧紧结合调研的实际情况,撰写好调研报告,为审议相关议题提供参考,以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议题时,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审议的针对性。二是灵活选择调研方式。在调研活动的组织方式上,根据审议议题,吸收一些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委员、人大代表和政府部门人员参与调研活动,发挥专业人士的“精”、“专”作用,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在调研活动的开展方式上,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了解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吃透情况,抓住问题,提准建议,力求客观全面地了解情况,在此基础上,从理论与实践的高度提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可靠的有价值的依据。
三、围绕主题审议,提高审议质量
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中,我们注意把握好三个环节:首先是充分发挥好主任会议的作用。根据常委会议事规则,每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提前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拟定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决定会议日期,研究提请会议的调研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及有关决议决定,确保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文件材料质量。其次是明确审议重点。为了保证审议效果,年初,常委会办事机构就向各位组成人员通报州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使组成人员了解和掌握常委会全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为审议相关议题早作准备;在常委会会议召开一个月前,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发出召开常委会会议的通知,并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前开展调研,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明确审议的重点和内容,确保了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发言提纲。第三是充分发扬民主。在审议分组名单的安排上,充分考虑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尽量做到合理分组,力量平衡,优势互补,互相带动,努力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的审议氛围。在审议时间的安排上,以保证审议质量为前提,统筹安排,使每一位组成人员都有发表见解、提出建议的机会。比如在审议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和《宗教事务条例(草案)》时,把这两个条例草案作为会议审议的专项议题予以安排,从而使最终审议通过的条例草案更切合我州实际,确保了立法质量。
四、抓好跟踪落实,增强会议实效
保障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得到狠抓落实是提高会议质量的关键所在。在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上,我们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抓好审议意见的质量。每次常委会结束后,由各专委会或工作机构综合整理后形成的审议意见都要如实反映会议形成的结果,真实体现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以审议意见的形式转交“一府两院”在法定期限内研究办理,使承办部门明确了办理的重点。二是加强跟踪督办。交办后的审议意见由对口负责的各专委会或工作机构以电话询问或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调研的方式,跟踪督办“一府两院”办理工作,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工作到位。2008年,我们就对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形成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跟踪督办,强化了承办部门的责任心。三是定期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年终的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了解办理的效果和质量,督促有关部门更好的办理好审议意见。
五、严肃会议纪律,完善审议机制
为了严肃会议纪律,我们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出、缺席会议通报制度和列席人员参会制度,定期向各位组成人员通报出、缺席会议情况,使他们自觉地参加会议,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其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还制定了《州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为常委会会议的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保障。
近年来,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在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充分有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权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一是会议审议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议议题时,有的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批评不能较好地切中时弊,存在人云亦云的现象,针对性较差。二是部分委员审议时讲成绩多,提建议少,对“一府两院”工作评功摆好,不能坦陈己见,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还有个别委员存在听会、陪会和发言不够积极的现象。三是审议意见的效力有待提高。一方面要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审议意见的跟踪督查和办理力度。四是组织会议的能力需提高。不仅要在严肃会议纪律,保障出席率,营造浓厚的审议氛围上多想办法,还要认真研究解决日程偏紧与议题较多的实际问题。
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不断研究和积极探索,结合工作实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加强和改进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和水平。
第一,强化认识,明确常委会会议的重大意义,努力提高会议的审议质量。要增强和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会议重要性的认识。常委会会议是保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民主的、法定的程序审议议案,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的重要形式,要切实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其出席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第二,精选议题,加强调研,增强审议议题的针对性。要贯彻抓大事、议大事、少而精、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中心选题,围绕民主法制建设、“一府两院”工作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选题,使所选的议题,充分反映人大工作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履职为民的工作理念。要根据所选议题,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座谈、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了解等形式多样的调研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从中了解情况,分析问题,找出原因,作出判断,提准建议,形成事实充分、观点鲜明、分析深刻、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使调研成果在审议相关议题更好地发挥参考作用。
第三,改进方式,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要认真总结,不断探索,力求使常委会会议形式更加新颖,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明显。继续坚持听取专项报告和分组审议相结合,根据议题和组成人员具体情况,确定分组审议中心发言人,调动组成人员的积极性。要把审议与询问、质询结合起来,让“一府两院”主动参与常委会会议,接受询问,为审议提供有关情况,使会议生动活泼、富有成效。要探索建立人民群众旁听制度,让人民群众对所关心的议题发表看法,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扩大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渠道,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正常途径参与民主法制建设,使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更加切合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第四,建立机制,加大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力度。要进一步明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法律效力,研究制定审议意见办理制度,对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办理、反馈、督办等环节进行规范,使审议意见的办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要建立完善反馈制度。定期听取和审议承办部门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的报告,力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第五,加强会议组织工作,增强会议的实效性。要针对会期短、日程紧的实际问题,从合理安排会期、科学设计会议日程入手,对提请会议审议的文件,确定专人在内容、文字、篇幅等方面严格把关,适当压缩报告时间。要建立起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考勤、请假、登记、公布等制度,使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首先在人员出席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