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几点启示

日期: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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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到海北州及刚察、门源、海晏县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调研。期间,听取了州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并深入寺院和乡村,与宗教界人士和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进行了座谈。民族团结是民族地区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海北州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有思路、有举措,工作富有成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深入思考。

        一、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
        海北藏族自治州是一个以藏族为主体民族和多民族聚居地区,全州有藏、汉、回、蒙等2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7.7万人,占总人口的64.1%,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海北州建政以来,全州27个民族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共谋发展,从未出现过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民族纠纷,全州呈现出宗教和谐、民族团结、城乡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这种局面的形成,主要得益于海北州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海北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各项制度,积极探索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把民族团结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建立了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二是注重培养典型,激励先进,建立了定期逐级命名表彰制度;三是将创建工作经费和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纳入财政核算,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四是积极协调好创建成员单位及其他部门的工作,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整体推进,建立了协调督查机制。
        (二)重视培植典型,加强示范带动。海北州把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力量作为推动创建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表彰在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30年来,州委组织召开6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州先后涌现出了90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320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其中5个先进集体、19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海北州委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在建国50周年大庆时受到国务院表彰。涌现了在生命最后一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的原中共刚察县委书记申忠民,各族妇女的贴心人海北州妇联主席乔红英,以及发展民族经济的民营企业家李存德、情系民族团结的白佛寺活佛俄日瓦、民族团结的带头人南关清真寺阿訇李占寿等先进典型人物,带动和推进了全州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创建活动始终保持了有声有色、有势有效、生动活泼的局面。同时,注重民族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占全州干部总数的53.83%,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占总数的58.25%,结构逐步合理,作用日趋突出,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注重载体建设,丰富创建内容。一是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把每年8月份作为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月,确定教育主题和活动内容,突出群众性、创新性、特色性和实效性,通过不同的形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科学文化知识,引导各族群众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二是开展四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村、民族团结进步乡镇、民族团结进步县(单位)创建活动和2010年前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目标,建立规范有序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激励机制,并逐级命名表彰。三是开展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五好五优”创建活动,提高寺院和教职人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觉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能力。每年对宗教场所进行年检,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考核。四是突出以人为本,开展共创共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双拥工作、扶贫开发、改善民生等结合起来,开展多范围、多层次、多样化的共创活动,逐步建立了“边界和谐平安”、“治安联防”、“信息交流”等协作机制,创造了边界稳定、地区平安,单位团结的发展环境。
        (四)抓住重点环节,分类指导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州级领导联县、县级领导联乡、机关单位联村(校)、州县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寺院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大接访”和县委书记、县长接待日等形式,重点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分类指导,妥善处理好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2006年以来,成功调处了影响地区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清退外地籍开学阿訇、刚察县吉尔孟乡长达14年的活佛选认等纠纷。二是依法加强寺院的管理,通过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宗教事务管理网络,加强党和政府对寺院的控制力,尤其是突出对寺管会成员的教育管理,把寺院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人士手中。三是把宗教寺院和宗教人员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围,制定出台了《海北州关于依法加强藏传佛教寺院社会管理实施意见》,从管理组织、服务范围、管理责任等各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在编制新农村建设长远规划时,将寺院的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和绿化工作统筹安排到规划之中,使全州各藏传佛教寺院管理趋于民主化、科学化。

        二、几点启示
        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效,一个十分重要原因是海北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贯穿于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中,从而使创建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成效。
        一是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早在1978,海北州就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州大张旗鼓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等宣传教育活动。连续30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全州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了正确的民族观和宗教观,“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民族团结百业兴旺,民族纷争百姓遭殃”成为普遍共识。特别是2003年随着全省范围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展开,海北州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丰富创建活动,在文化、旅游、商贸各领域和县、州、省际各层面纵深推进,使创建工作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常抓常新,充满了生机与活力。
        二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使各族群众都把精力集中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海北州始终清醒地认识到民族问题的实质就是发展问题,只有发展的问题解决好了,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和谐。为此,历届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州情的再认识,立足海北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现代高效畜牧业、新型工业化进程和高原特色旅游业发展,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成就,2008年全州生产总值达38.19亿元,人均GDP达到1.38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386元,比上年增长25.5%。祁连山草原文化旅游节、门源油菜花文化旅游节、刚察观鱼放流放生节,各种节庆文化和形式多样的商贸洽谈活动,为各族群众创造致富机会、提供发展机遇,使各族群众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集中到治穷致富、改善生产生活质量方面。经济快速发展为民族团结奠定了基础,各民族团结为经济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三是民族文化的共建共享,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理解和认同。海北州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民间文学的挖掘、整理工作,鼓励创作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文学作品,使各族文化的共建共享,促进各民族相互之间的理解和认同。门源县先后编撰出版了《门源史话》、《回乡风情》以及《金门源》系列文学丛书,用独特的地方民族风情宣传了门源;浩门镇南关清真寺通过挖掘、搜集、整理,敞开清真寺的大门,连续9年在门源油菜花节期间举办回族民俗民风展,让各民族都来领略回族灿烂的历史文化,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认知和理解。从建设原子城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到具有浓郁民族文化气息的大型歌舞《碧海云天金银滩》,从“在那遥远的地方”到“金色门源”、“天境祁连”等一个个独具魅力的金色旅游招牌,不仅弘扬了优秀的民族地域文化,而且为各民族提供了相依相存的经济文化联系纽带,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团结,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是努力改善民生,增强了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和号召力。海北州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解决好各族群众的民生问题摆到更加紧迫的位置,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大力加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积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把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落到实处。目前,全州农牧民常住人口参合率达100%;农牧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占农牧区人口总数的8.6%,城镇低保人口占城镇总人数的2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共有1267户低保家庭享受到廉租房补贴,基本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从而让每一个民族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五是各民族互赖互存,淡化了狭隘的民族观念。历史上,王莽在今海晏县三角城设置“西海郡”,晋和十六国时海北州属西秦、北凉、南凉统治,隋、唐、元时期,先后归吐谷浑、吐蕃管辖。明正德四年,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自新疆入青海,海北地区有11旗处于和硕特部落管辖之下。同时,海北也是通向河西走廊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历史上著名的“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素有青海“北大门”之称。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特殊的地理位置,促使长期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各族人民互相交往、相互影响、互相依存,各少数民族接受新观念、新事物的能力大大增强,商品意识、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得到强化,地方民族主义、大民族主义意识和狭隘的民族观念日渐淡化,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新型民族关系形成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