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等三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地方立法情况及启示

日期:201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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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关于立法调研项目的要求,教科文卫委员会与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组成考察组,于去年10月12日至28日赴河南、浙江、山东三省就出版物市场管理地方立法情况进行考察学习。通过考察学习,感受颇深,受益匪浅,进一步拓宽了依法加强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的思路,也为修订青海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打下了基础。

        一、三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发展概况
        这次考察学习的三个省都是人口大省、文化大省。中原文化、齐鲁文化、东吴(钱塘)文化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影响甚广。尤其在出版物市场发展方面给我们最深的印象是规模较大、门类齐全,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景象。自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三省的出版物市场得到了空前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格局,使人们了解之后深受启发。河南省目前共有图书出版社12家,报纸123种,期刊242种,音像电子出版单位4家,光盘复制企业4家,磁带复制企业4家,互联网出版单位3家,各类印刷企业7453家,出版发行网点8061个,年出版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3600种,发行数十亿册(盒、张)。浙江省共有图书出版社14家,音像电子出版单位7家,网络出版单位6家,公开发行报纸70种,期刊219种,音像制品制作单位30家,各类印刷企业13216家,复制企业9家,书刊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7682家,年出版图书7282种、2.96亿册,电子出版物168种、309.17万盒(张)。山东省图书、报纸、音像电子制品出版单位势力较强,共有发行单位5583家,出版物年发行码洋超过200亿元;特别是民营发行业发展迅速,连续三年出书码洋过百亿,涌现出世纪天鸿、世纪金榜、山东星火等多个在全国教育界有很高知名度的图书公司,全省已形成了济南、淄博、滨州、潍坊、济宁等五大教辅图书基地。

        二、三省依法加强出版物市场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考察学习期间,我们通过同三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及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同志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形式,感到他们在依法推进出版物市场管理方面的经验及做法值得我们很好学习和借鉴。
        首先,出版物市场管理措施得力,规范有序。三省在依法推进出版物市场管理方面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做到管得住、管得活、管得好。河南省地处中原,承东启西,连南贯北,交通十分便利,是全国出版物集散地之一,出版物市场极为活跃。近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以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省出版业健康繁荣为目标,狠抓责任落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市场监管,营造了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和舆论氛围,为促进全省中心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浙江省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自2004年下半年起,率先进行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历时三年多。这项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文化市场管理从理念到体制、从队伍建设到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和创新,有效地解决了全省出版物市场“高位截瘫”问题,基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力量得到充实,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得到改进和加强,责任更加明确,执法更加有力。山东省从健全地方法规入手,在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社会监管、简化行政程序、下放管理权限、加强政策服务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出版物市场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发展形势喜人。
        其次,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出版物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三省在出版物市场管理方面都特别注重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出版物市场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山东省坚持把新闻出版的地方立法作为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山东省报刊、图书出版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规定》、《山东省书刊、音像发行单位管理标准》、《山东省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进了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使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河南省着力加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浙江省通过建立出版物市场管理协调机制、信息机制、考核机制、培训机制、监督指导机制、行业自律机制,不仅使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得到切实加强,而且有效地促进了出版物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三、几点思考及建议
        通过这次考察学习,使我们得到启示,也引发了深入地思考。学习借鉴三省的经验及做法,结合青海实际,我们对进一步修订省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全省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于条例的名称及内涵
        青海现行的图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是1996年12月制定的,当时的执法主体是新闻出版部门,对出版物所界定的范围及管理局限于图书报刊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出版物市场的繁荣发展,条例名称及所界定的内容已涵盖不了出版物所包含的产品和制品。因此,应将条例的名称修订为《青海省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并在条例中增加音像制品、电子等出版物的内容及规定。同时,鉴于目前省政府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合并、职能整合的实际,对条例中的行政执法主体也应作相应的修改,以使条例更加科学合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条例的监管力度
        出版物市场监管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是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条例修订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因此,修订时应注重将出版物市场管理的重点放在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和制度建设上。诸如:(1)建立协调机制。对出版物市场管理涉及公安、工商、海关、铁路、邮政、电信等部门和系统明确管理分工协作的责任、建立协作制度,以整合管理和执法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和执法效率。(2)建立信息机制。对全省出版物市场执法信息可规定月报制度、季度出版物市场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和执法工作例会制度。(3)建立考核机制。对各地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比、奖优罚劣,对出版物市场执法工作进行评估。(4)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分别组织对执法人员和出版物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增强业主的自律意识和守法观念。(5)建立自律机制。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可考虑在州市地建立出版物发行协会和印制协会。总之,通过建立必要的长效机制和制度,切实增强条例的监管力度,这样有利于实现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制度化、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行为规范化、执法高效化。
        (三)树立服务促发展的理念,注重强化政府服务职能
        目前,新闻出版物管理方式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管行业向管社会、管“脚下”向服务“天下”转变,形成了宏观调控、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四项重要职能的面向大社会、服务大产业、推动大发展的新的管理模式。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在文化事业的地方立法中,注重从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深入研究一些具体办法及措施。一要研究怎样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出版发行企业进行跨地区、跨媒体经营,支持地方出版发行企业跨地区兼并和跨行业战略重组方面迈出新的步伐,支持出版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二要研究文化和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社会监管、简化行政程序、下放管理权限、加强政策服务等方面的措施。通过地方立法,为全省新闻出版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