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紧密结合全省人大工作的实际,进一步研究代表工作的新特点,丰富工作内容,提高工作实效,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代表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形式。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在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治生活中,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把自己的权力委托给代表,由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来集体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就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个极其宝贵的经验就是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重要作用。只有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坚持好、完善好,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真正得到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能是由人大代表共同行使的,人大的每项工作都离不开代表的参与和支持。离开人大代表,人大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失去生机活力。只有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将代表工作渗透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中去,才能更加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当前,我省人大代表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代表发挥的作用同形势的需要及其肩负的使命基本上相适应,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总结运用和丰富发展人大代表工作经验
在代表工作实践中,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各地的情况,围绕保障代表依法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积累了一些有益经验。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各地坚持把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素质作为代表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代表培训主要集中在换届后的头一两年,培训内容包括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基本形式和要求等,培训的方式主要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法制讲座等。通过培训,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履职。各级人大常委会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规范代表履职行为,促进代表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分别建立了关于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走访代表、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为代表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拓宽渠道,发挥作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在人代会前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立法和监督工作、成立代表小组(代表联络组)、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等,已成为各地的普遍做法。有些地方通过开展“代表走访月”、县乡人大代表“访民情、解民意”活动等形式,深入了解群众意愿,反映群众呼声;有的地方通过开展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激励有为代表,鞭策无为代表,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的地方以建立“绿色通道”、“直通车”等方式,拓宽了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渠道,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通过这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使人大代表进一步发挥了反映民意、凝聚民心、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是注重质量,强化督办。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严格规范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以集中交办、重点督办、检查落实、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等形式,强化督办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人大代表的建议受到“一府两院”的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程序规范,办理水平不断提高,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为目标,以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多样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代表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时代要求,把握代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住代表素质、代表活动、代表意见办理等关键环节,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一)加强调查研究,把握代表工作的规律。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代表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宽、内涵不断丰富、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要围绕代表工作,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掌握当前代表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代表工作的新措施、新方法,解决代表工作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推动工作创新,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活力源于创新。要运用科学的思维和方法,根据新时期代表履职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探索和创新提高代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要在工作机制上有创新,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新渠道和履行职责的新方法;要在代表培训工作上有创新,不断增强代表履职能力;要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上有创新,把好办理进度通报、签署意见、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反馈三道关,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要在代表活动载体上有创新,努力在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等方面取得实效。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代表履行职责。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代表资格审查制度、代表活动经费管理制度、政情通报制度、工作信息传递制度和代表培训制度,建立优秀代表评选制度、代表回访选民和选举单位制度、代表向选民和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建立和完善“一府两院”接受代表持证视察制度、接受代表工作询问和政策、法律咨询制度、代表行使权力的保障制度等。制度建设要突出重点、体现特点,增强操作性和实效性,使人大代表有权也有责,履职有保障。
(四)强化工作指导,推动乡镇人大工作。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位重要,作用重大。乡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为紧密,对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体会更为深刻。同时,乡镇人大的代表工作又相对薄弱。要更加重视和加强乡镇人大的代表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关注乡镇人大工作的发展,深入研究和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乡镇人大工作创造条件,提供帮助。要通过多种形式,特别是通过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走活乡镇人大工作这盘棋,使其为推动一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代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有力,以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凝聚力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