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就实施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日期:20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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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巩固全州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近期,海北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自国务院2005年3月1日颁布实施条例以来,全州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在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佛协及伊协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海北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全州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何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