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四措并举”增强监督实效

日期:2009-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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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大通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监督法,“四措并举”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不断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精选监督议题。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围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结合县委整体工作安排和县人代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提出的建议,采取召开县委及其部门、县政府及其部门、“两院”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向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发放调查函,深入对口联系单位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常委会年度监督议题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常委会拟定监督议题提纲,再次向“一府两院”、部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并向县委作出专题汇报,再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通过。议题确定后,以《大通人大信息》向各单位、各乡镇发送,并在县电视台、《大通宣传》上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监督行为。监督法实施后,按照相关规定,废止了述职评议办法、个案监督办法,修订完善了常委会工作条例、常委会议事规则、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制定了县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决定、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制度,为规范监督程序和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草拟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办理办法(草案)、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办法(草案)、授予县外人士荣誉县民称号办法(草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草案),目前正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通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常委会监督工作方式和程序,确保监督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完善监督方式。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做到了“五结合”。即,工作监督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座谈讨论相结合、肯定成绩与指出问题相结合、提出建议与整改落实相结合,为监督实效奠定基础。在开展检查、视察活动中,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时间、内容和方式,并坚持在执法检查前组织检查组成员先学法,明确检查目的和要求,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在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时,改变过去集中审议方法,建立了常委会审议议题分组讨论办法,坚持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上围绕议题安排分组讨论审议程序,充分发挥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代表的作用,不断提高审议议题质量。同时,为加强对政府部门工作监督,以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专题工作汇报的形式,每年选择个别政府部门听取专项工作汇报,不断增强有关部门履职责任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更好地依法行政和改进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督办,确保监督得实效。县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监督与整改的关系,为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在每次常委会会议的建议意见得到办理和解决,会后常委会办公室对与会人员的发言进行整理,形成的审议意见初稿,经主任会议讨论审定,并征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文件,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限期答复。并在“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期间,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深入到相关对口单位,进行调研检查,加强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两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书面答复常委会组成人员,确保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