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门源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两个督查组,分赴县水务、农牧、林业环保、交通等部门,就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各督查组分别听取承办单位负责人关于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同时对相关建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从督查的情况看,自今年年初建议意见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意见都十分重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代表建议意见的承办落实,根据内容进行了分工,各承办单位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三级负责的办理制度。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有的单位在办理后,又邀请领衔代表参加办理工作座谈会,请代表提出意见后再对办理措施进行完善。
督查组认为,办理代表建议意见过程中,县人民政府及其承办部门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重办理质量,抓工作落实,强化督查,全程跟踪,定期通报,确保了办理实效,问题的解决率明显提高,很大一部分代表建议意见得到了落实。绝大多数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同时指出了督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二是部分承办单位工作不够细致,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对一些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答复时态度不够诚恳,缺乏有理有据的解释说明,难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三是有些承办单位的答复函质量不高,格式不规范,对代表的答复缺乏解决问题的具体有效措施和明确时限,内容过于简单。对此,督查组建议: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是实现代表参政议政、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一定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工作,努力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加大跟踪督查力度,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真正让代表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门源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