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九月三日)
这次全省立法工作会议,通过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上午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酝酿时间长,会前的准备工作比较充分。省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强卫书记专门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的汇报,对会议的召开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刘晓副主任带领调研组先后赴海北、海西、海南、黄南、西宁、海东等地区和单位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同州、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征求意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等部门也作了大量工作,省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各州市和有立法权的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也都积极进行了工作回顾、研究思考工作。所有这些都为开好这次会议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昨天上午,强书记作了题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省立法工作》的重要讲话。讲话全面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全省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新时期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我省今后立法工作的重要文件。省委常委、副省长徐福顺同志作了题为《加强政府立法,促进依法行政》的讲话,就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讲了重要意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和西宁市、海西州、民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作了大会发言。会议还安排了分组讨论,与会同志紧紧围绕强书记的重要讲话,就加强和改进我省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对这次会议反应热烈,对会议的主题、强书记和徐福顺副省长的讲话给予了高度评价,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同时,同志们还提出了不少好的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
这次会议虽然时间短,但由于准备充分、安排紧凑、主题明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开得很成功,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从昨天分组讨论中大家的认识和体会看,会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收获:一是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与会同志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强卫书记讲话精神,通过分组讨论和大会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指导思想的认识,明确了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了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总结了经验,查找了差距。强书记在讲话中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03年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以来我省立法工作实践中形成的五条经验,同时,也指出了我们在工作中存在的明显不足和一些突出问题。同志们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五条经验既是对以往工作成绩及实践经验的高度概括,又是今后立法工作应当继续坚持的指导方针。强卫书记指出的“我省立法工作理念相对滞后、立法工作中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不足、省级立法相对薄弱、立法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需要”等问题和不足,深刻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出了问题和不足的症结所在,使我们深化了认识,拓展了工作思路。三是明确了形势任务,廓清了工作思路。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大家认为,强书记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立法工作要突出“坚持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围绕保护生态这个重要责任,加强生态环保立法;抓住改善民生这个当务之急,统筹兼顾社会立法;把握维护稳定大局,重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立法”四项重点任务的要求和“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要求非常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符合省情实际,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廓清了工作思路,要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开创全省立法工作新局面,首要的一条是学习宣传好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把全省上下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首先要深刻领会强书记在讲话中提出的会议主题。只有准确把握会议主题,才能真正认识这次会议的重大意义,明确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要求,为落实会议精神打好思想认识基础;其次要全面把握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要重点领会和把握强书记讲话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研究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第三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使命感,增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的伟大实践提供良好的法制引导、法制促进、法制规范、法制保障的神圣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努力创新工作理念,扎实工作,开创我省立法工作新局面。
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这次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立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目标确定,任务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地区、各部门都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形势,找出差距,明确任务,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积极主动地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第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州市县政府也要深入学习强卫书记讲话精神和徐福顺副省长的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第二要梳理问题,加强整改。西宁市和各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成绩的同时,注重查找立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梳成辫子,理出头绪,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力求解决实际问题。第三要解放思想,注重工作创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善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深化对立法工作的规律性的认识。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立法理念相对滞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不足、队伍建设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等实际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新立法理念和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工作创新。
三、不断加强探索实践,努力把我省立法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强卫书记在讲话中专门就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领会这些要求,切实从做好立项工作、提高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科学性,加强省级立法、努力解决我省立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措施、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整合立法资源、创新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四个方面入手,一项一项认真研究,一项一项部署落实,一项一项抓出实绩成效。
我省经济发展比较滞后,社会发育程度相对较低,法制建设比较迟滞,需要用立法规范的问题还比较多。各地区在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的过程中,还要注意研究和把握哪些事项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哪些属于政策调整的范畴,正确处理地方性法规、条例与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关系,用不同的方式解决不同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要注意保持地方立法的相对稳定性,避免朝令夕改,但又必须坚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要注重立法效果评估。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是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在执行中到底存在一些什么问题,应当通过“回头看”或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及时的研究和评估,对有些地方性法规、条例进行及时的修改或者废止。同时,要把立法工作与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立法规范社会活动,推动监督工作;通过监督发现立法中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