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县人大常委会学习宣传《实施监督法办法》突出“三个早”

日期: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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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县人大常委会突出“三个早”,切实抓好《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一是早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通知后,祁连县人大常委会及时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率先学习。二是早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人大组织本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主席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迅速在全县掀起学习贯彻热潮。三是早宣传。祁连县人大常委会在积极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开办广播电视专栏、印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对《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行广泛宣传。

           (宋新民 陈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