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 求真务实 努力开创我省立法工作新局面

日期: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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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初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解放思想,全面研究和总结了我省的立法工作,提出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的任务。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在会上作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我省立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全面回顾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全省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新时期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指导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文件。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我省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党的十七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对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要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突出发展主题,强化“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坚持经济立法与社会立法并重,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使制定的法规更加符合我省实际,更好地体现全省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这次全省立法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努力开创我省立法工作新局面。首先,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会议主题,全面把握会议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明确今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工作要求。重点领会和把握强卫同志讲话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关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的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认真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研究工作措施,为落实会议精神打好思想认识基础。其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政府各相关部门、州市县政府也要深入学习强卫书记讲话精神和徐福顺副省长讲话精神,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西宁市和各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成绩的同时,注重查找立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梳成辫子,理出头绪,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力求解决实际问题。第三,要解放思想,注重工作创新。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善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深化对立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对以往工作中存在的立法理念相对滞后、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不足、队伍建设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等实际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必须同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功之路的伟大实践提供良好的法制引导、法制促进、法制规范、法制保障的神圣使命感、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通过更新立法理念、创新工作理念和扎扎实实地工作,开创我省立法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