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缩小我省牧区收入差距的思考

日期:20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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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省牧区,当前群众最盼、领导最急、难度最大的就是解决牧民增收问题。应当肯定,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努力,牧区经济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也应当看到,牧区发展的平均数同时也掩盖了日益拉大的牧民收入差距,掩盖了牧业组织化程度低下的客观实际。2008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提出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央的这一战略部署,我们应着眼于体制和机制创新,在实践中努力探索提高牧业组织化和经营管理水平,缩小牧区收入差距的新途径。

一、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

20世纪80年代初,牧区实行草场和牲畜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牧民的积极性,牧民收入大幅度提高,但发展并不平衡,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有很多,最根本的在于农牧民的综合素质存在差异。实践证明,在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地区,有一定文化、善于经营、勤奋劳动、勤俭持家的牧民及经营能手越来越富,成为牧业大户;而一部分牧民,或因没有文化,或因老弱病残,或因子女分家,或因自然灾害,越来越穷,成为贫困户。

高度重视和逐步消除牧民收入差距拉大现象,是我们的责任。问题的关键是用什么办法消除过大的收入差距。对那些牧业大户,由于他们是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走上致富道路的,是牧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体现,为牧区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因而不但不能限制和约束其发展,而且还应创造条件,使他们发展得更好更快,在带动大家共同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支持其他牧民加快发展,特别是扶持贫困户脱贫致富,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这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使部分贫困户初步解决了温饱。但问题还远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并没有扭转。

二、从推动农牧民组织化切入,推行股份合作制

目前,牧区产业结构单一,牧民增收除了靠畜牧业没有别的渠道。在草原生态趋于恶化和现行的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体制下,不但贫困户的脱贫问题难以解决,而且牧业大户继续发展的空间也受到了限制。贫困户有草场,但牲畜少,基础设施差,明显的劣势是不善于经营;大户牲畜多,基础设施较完善,有投入能力,制约其发展的是草场不够用,突出的优势是善于经营管理。解决收入差距拉大问题,说到底就是转变传统的牧业经营方式,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提高牧业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发挥优势、克服劣势、共同发展的问题。从一些地方的成功实践看,一条有效途径是立足于农村牧区经营体制创新,从推动农牧民组织化切入,推行股份合作制。通过优化结构、政策支持、降低成本,形成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良性互动格局。

推行股份合作制,是指用工业理念发展畜牧业,用企业化方式管理畜牧业,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以生产经营能手即牧业大户为中心,实行利益联结,股份合作,组建股份合作制牧业公司。合作方式是在坚持党的农村牧区基本政策前提下,大户和中小户均以草场、牲畜、基础设施、机具、劳动、技术、管理和资金等入股,成为股东,共同劳动;占多数股的大户即经营能手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按股分红,按劳分配。这样,可以兼顾大户和中小户的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大户可以凭借较多的草场、较完善的基础设施、较充裕的资金投入和较强的经营能力发展得更快更好;小户则可以依托自己的草场、畜群等股份和劳动获得收入。

推行股份合作制,其着眼点在于通过牧区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以利益联结为核心,发挥经营能手的作用,稳定提高小户收入;其实质是把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运用到畜牧业经营管理上,实现草场使用权与经营权分离、牲畜和基础设施等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以确保股份合作制牧业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推行股份合作制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牧区经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在实践中可以产生多方面的作用。一是有利于共同发展。大户可以致富,小户可以有稳定的,逐年扩大的收入来源。二是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牧业公司可以在较大规模上统一规划、科学利用草场,有能力加大对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三是有利于产业化发展。牧业公司可以在较高层面上调整结构,提高公司的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程度,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四是有利于加速工业化进程。通过较大范围的结构调整,整合农畜产品资源,使之适合于龙头企业规模化、连续性的精深加工,加快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五是有利于加快城镇化步伐。生产资料所有权、使用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可以推动农牧民向城镇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六是有利于技术进步。牧业公司可以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