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项目确定

日期:20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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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并以常委会办公厅文件印发有关单位和地区执行。至此,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项目确定。

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计划共列入立法项目19件,其中省级立法项目9件,西宁市、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项目10件;列入立法调研项目40件,其中省级立法调研项目13件,西宁市、自治州、自治县立法调研项目27件。在确定的19件立法项目中,经济立法项目8件,占项目总数的42%,社会立法项目11件,占项目总数的58%。省级立法项目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案项目2件,即: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提案项目1件,即: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省政府提案项目6件,即:青海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青海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修订)。在报请批准项目中,西宁市3件,海北州3件,海西州1件,海南州1件,果洛州1件,循化县1件。

                                         (法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