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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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晓阳院长所作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