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3日上午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阳作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晓作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与会代表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两院”报告后认为,过去的五年中,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判、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完成全省“十五”计划、实现“十一五”规划良好开局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两院”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五年工作,客观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安排切实可行。大家对“两院”报告表示赞同。
在审议中,有的代表们认为,近年来,我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使“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的代表认为,我省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杀人、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赌博、涉毒、破坏公共设施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公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特别是基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依法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了群众普遍赞同。
有的代表认为,我省检察机关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加强,强化诉讼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努力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办事,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有的代表认为,从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自侦案件起诉率和不起诉、撤诉率下降两组数字,充分说明了检察队伍素质和办案质量得到很大提高,较好地履行了检察职能。有的代表认为,五年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科技强检力度进一步加大,为促进检察机关整体办案能力上台阶,提高检察工作效率奠定了基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强化,预防体系关口前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两院”工作,代表们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一、加强“两院”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再教育力度,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保证司法公正。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双语”人才的培养,严把进人关。
二、加强县级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其办公条件。
三、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宗旨,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司法工作水平。克服办“人情案”、“金钱案”现象,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
四、结合省情,认真研究解决基层法官、检察官“青黄不接”的问题。在加大人才培养的同时,针对青南牧区基层“两院”队伍素质偏低的实际,采取“双向交流”、传帮带的方式,提高基层“两院”干部的履职能力。
五、要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改进工作态度上狠下功夫。
与此同时,代表们还提出,法院应当在机制、源头上努力探索,积极完善执行机制,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调解工作,降低诉讼成本;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对受害方给予司法救助和补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降低诉讼费用;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方便群众维权需要;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
检察院应当进一步深化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与工商、税务、财政、金融等部门的协调联系,注意把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等职务犯罪的预防作为重点,进一步充实预防形式和内容,扩大范围,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关系;避免以罚代法(刑)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