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做好县级人大工作

日期:2008-03-06
字体:【 打印本页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并明确提出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崭新理念。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就要不断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把“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写入了党章,昭示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把促进和谐发展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促进发展也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在人大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就要把支持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体现在人大的各项工作中,要善于运用人大工作机制去促进发展、保障发展。

在人大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人大工作实践,最重要最基本的要做到: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在人大制度理论认识上要有新境界;自觉接受和坚持党的领导,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要有新提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在人大工作实践中要有新进展;全面提高常委会一班人及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在自身建设上要有新突破。

在人大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不仅要关注经济发展,还要突出关注科学发展,不仅要关注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还要充分关注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要强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协调、不和谐问题的关注,进而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2008年,湟中县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在县委的领导下,继续把监督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以保证法律法规正确贯彻实施为目标,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监督实效,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在工作监督中,要突出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把工作监督的重点放在优先发展教育、积极扩大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社会问题上。同时,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适时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审计情况的报告。在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前提下,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工作视察、旁听庭审、调阅案卷、检查信访件办理情况等方式,加强对“两院”工作的全面监督。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确定选题,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提交的议案,在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正确处理党管干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的关系,把贯彻党委意图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依法行使任免权,努力实现县委意图。

做好代表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活力的主要途径。我们要不断完善代表依法履职的各项制度,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和对代表培训的制度,不断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制度,协调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

依照《湟中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指导的重点放在代表小组活动、人大主席日常工作、人代会程序等方面。通过适时召开乡(镇)人大主席联系会、举办培训班、请人大主席轮流列席常委会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

依法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必须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整体履职水平。一要加强学习,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二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依法办事、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注重在观念上、方法上取得创新;三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诚倾听群众的呼声,真实反映群众的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的疾苦;四要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方式,努力提高常委会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作者系湟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