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财经工作回顾
○公保尚
今年是省十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认真回顾、总结和交流本届人大财经工作,对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大财经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立足省情,抓住重点,加快经济立法步伐
截至今年6月,财经委员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共21件。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围绕经济工作中的重点进行立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龙头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并逐步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后,社会各界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日益高涨。但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旅游市场秩序混乱、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亟待提高等等。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于2003年提请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旅游条例》。对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加强旅游业的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等起到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小企业发展问题,采取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中小企业在促进市场竞争、增加就业、拉动民间投资、优化经济结构、推进技术创新、增加财政收入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实现工业强省、支撑经济快速持续增长,2006年,提请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为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2、抓住政府工作中的难点进行立法。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省公路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公路交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流、物流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强,但公路路政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公民、企业对保护路产、路权意识淡薄,公路超限运输现象屡禁不止,盗窃、损毁公路附属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公路的建养成果,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证公路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确保全省公路安全畅通,2004年,提请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路政管理条例》。2003年,为依法规范全省的招投标活动,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提请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实施〈招投标法〉办法》。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政府采购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2005年,提请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青海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对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形式、部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的数额标准等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3、紧贴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进行立法。近年来,一些生产者和销售者质量意识差,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不仅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产品质量问题越来越关注。同时,省人大常委会1996年通过的《青海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和“打假”工作的需要。为强化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04年,我们根据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法》,重新制定了《青海省实施〈产品质量法〉办法》。《青海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是最贴近百姓生活的一项立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2004年,我们对《青海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时作了修订。
4、根据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行立法。财经委员会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及时修改完善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法规。1998年以来,国家相继颁布实施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建筑市场管理作出了很多新的规定。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我们及时对《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颁布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1999年颁布的《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已不适应新形势下道路运输活动的需要。针对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多,预防措施不力、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较为混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006年,及时修订了《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5、加强了对西宁市、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立法工作的指导。财经委员会在制定省人大常委会2003─2007年立法规划时,就积极主动与西宁市及各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指导各地从实际需要出发,选准立法项目。对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在各地提请人代会或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前,就提前介入,了解情况,交换意见。在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报来后,认真审查,提出审查报告,使其能顺利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6、做好报送备案规章的审查和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定,省十届人大以来,我们先后对《青海省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西宁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西宁市导游人员管理办法》、《西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近20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对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等下发的近30个法律草案,及时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并按要求整理意见汇总上报。此外,还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国有资产立法调研组在我省进行立法调研,组织召开各方面座谈会及时反映了我省的实际情况。
二、针对问题,注重实效,加强法律监督
换届以来,财经委员会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精心筛选执法检查项目,不断改进执法检查方式,积极探索执法检查新途径,注重加强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推动了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在本省的贯彻执行。
1、有针对性地筛选执法检查项目。一是围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我省税收增长较快,但同时税收执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社会纳税意识较为淡薄、征管力度不够、税收减免不规范等。为给全省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环境,2005年,我们开展了《税收征管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就税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多次和政府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并提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征管法》的学习和宣传,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防止税收收入流失,加强有关部门现有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意见建议,有力地促进和规范了税收征管工作。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开展执法检查。随着企业改制和社会就业压力的加大,一些企业利用劳动者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难以顾及自身合法权益的不利地位,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忽视劳动安全等问题,对此,社会反响很大,广大群众议论纷纷。财经委员会及时建议将《劳动法》列为2004年常委会执法检查项目。通过执法检查,提高了全社会劳动法制意识,深化了劳动监督管理,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执法检查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一是抓好执法检查的基础工作。在执法检查项目选定后,首先进行调研和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在执法检查开始之前,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了解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重视执法检查的民众参与度。每次执法检查开始前,都要在全省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刊登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答记者问,发布执法检查公告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和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三是坚持执法检查邀请当地省人大代表参加的制度。每到一地开展执法检查时,邀请当地的省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认真听取当地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同时坚持执法检查邀请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四是创新检查方法。这几年我们通过听取汇报、上下联动、重点检查、召开背靠背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个别走访和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尽可能全面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
3、注意在提高执法检查实效性上下功夫。为提高执法检查的实效性,一是每次执法检查结束后,召开执法检查的总结会,认真撰写执法检查报告,真正反映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二是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执法检查组的成员主动介绍执法检查情况,对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整理印发参阅资料。并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认真修改和补充,及时转送省政府办理,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三是加强跟踪监督。2005年,为了解2004年《劳动法》执法检查后政府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整改情况,我们又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有关全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的汇报,进行了跟踪监督,取得了明显的实效。税收执法检查后,我们对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关于利用“三废”生产水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监督,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督促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监督
1、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为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2003年,财经委员会专题听取了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继续扩大医保覆盖范围,提高统筹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完善医疗保险政策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简化手续,强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等意见建议。
2、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总量偏小、比重较低、成分单一,对全省经济的拉动作用还不够明显。为了给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多方面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04年,财经委员会建议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有效地促进了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3、推进工业化发展的进程。近几年,我省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但与全国相比,工业化程度仍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转变阶段,在发展中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2005年,财经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工业化进程情况的报告,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工业化进程。
4、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工作,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迅速发展,2005年,财经委员会专题听取了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工作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对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依法开展工作,加强内部自身建设及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5、促进旅游业发展。由于基础薄弱等因素影响,我省旅游业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新兴产业,2005年,财经委员会赴有关地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听取了省旅游局《关于我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建议常委会于2006年听取和审议了我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对我省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加大对计划、预算的审查力度
近年来,我们结合本省的实际,积极探索和规范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程序,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1、协助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题报告工作。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等,在常委会听取以上各项报告前,财经委员会都要做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如到州县进行调研,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整理提交常委会会议的参阅材料,提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等等,确保了常委会审议工作能顺利进行。
2、努力改进计划、预算审查方式。近两年,我们在计划、财政部门编制计划、预算初期,就提前介入,分别听取计划、财政部门汇报下年度计划总盘子的安排情况,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年初省本级可支配财力数额、资金缺口数额及其部门预算编制等情况,交换意见,并要求计划、财政部门在人代会前按时将计划预算草案和计划预算报告报送我委。在人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我们组成计划、预算审查组到有关地区和部分预算执行单位了解情况,并分别听取有关部门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和委员集中一周时间对计划、预算草案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反馈给计划、财政部门,要求计划、财政部门将采纳意见情况向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作出说明。再根据调研和初审的情况,草拟初审报告,在人代会期间,认真听取各代表团对计划、预算草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并邀请部分熟悉经济工作的代表进行座谈,同时,将初审报告分送有关领导征求意见。然后召开委员会会议,在认真综合和研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审查报告,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的报告。在初审中,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对计划预算执行和编制提出的一些不宜在审查报告中表述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我们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形成单独报告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同时也及时抄送政府和相关部门,供他们在研究工作时参考。
3、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财经委员会经常通过深入调研,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了解计划、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并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如这两年,我们在发现预算执行中项目主管部门指标下达较晚,项目资金截留挪用、资金到位率和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后,对预算项目执行实施跟踪监督,深入到一些项目所在地进行调查分析,推动有关预算部门尽早落实具体项目。
4、加强“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为了增强“十一五”规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导向性,财经委员会从2005年初就开始了调查研究工作,听取省发改委的情况汇报,到部分地区、部门进行调研,并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青海省“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和“十一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财经委员会起草了审议意见,并转送给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
5、组织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重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近年来,我们先后组织视察了公路建设、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科技项目等重点工程建设,对在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整理成参阅材料,提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计划执行报告时参考。
6、重视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财经委员会每年在听取决算报告时,还要听取审计工作报告,运用审计成果,加大对决算的审查监督力度,提高审议质量。同时,财经委员会注意加强与审计部门的沟通,积极支持审计部门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监督,支持审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促进审计部门依法扩大审计范围,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7、积极支持财政部门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一次深刻的创新,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财政部门抓好这项工作,2006年,常委会分管领导和财经委员会的领导听取了财政部门关于我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要求财政部门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提交参阅材料,在常委会会议上印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
五、学习借鉴,促进工作,认真开展联系与交流活动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财经工作,财经委员会注重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交流。一是根据工作任务,召开省政府有关经济部门参加的工作通报会。二是加强同政府对口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定期召开有关厅局联系会议,应邀参加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会议,互送资料,互通情况。三是在审议法规和经济工作监督中,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四是组织召开财经工作座谈会。2006年,财经委员会牵头组织召开了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今年,又组织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和做法,达到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议案
财经委员会把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近年来,共审议代表议案2件,分别是张玉娥等13位代表提出的《建议省人大作出〈关于切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决定〉的议案》和傅来青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反窃电地方法规的议案》。财经委员会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办理,先后听取省、州(市)、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汇报,召开了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尽快制定反窃电地方法规的议案,还专程到海南州,与提案代表和州人大常委会交换了办理意见。根据我省实际,财经委员会建议将《作出〈关于切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决定〉的议案》作为代表建议转交省人民政府。同时认为,通过地方立法,预防和打击窃电行为,维护供用电秩序,保障用电安全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和必要。但2003年时,国务院正在修改《电力法》,财经委员会建议,待《电力法》修改后,根据上位法起草有关供用电管理法规较为合适。今年,省人民政府已将《青海省供用电条例》提请常委会审议。
七、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几点体会
1、坚持党的领导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根本
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树立坚持和依靠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的意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贴党的中心工作和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济立法和经济监督,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地统一起来,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人大财经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服务大局,与时俱进,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关键
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实现跨越式发展,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是我省现阶段的中心任务。人大财经工作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想问题、做工作、提建议,都要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在工作中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大财经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和创造开展人大财经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经验,努力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
3、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础
人大财经委员会联系面广,工作范围宽。要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通过理论学习和研究,学会运用新思维和新方法来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科学性,克服和减少盲目性和被动性。近年来,我们在开展立法、执法检查、听取汇报和计划预算审查时,都注意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组织调研组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掌握民意,通过调查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物,在立法和监督工作中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常委会、主任会议和政府的认同和采纳。
4、求真务实,跟踪问效,是搞好人大财经工作的保证
人大财经工作涉及的都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就这些重要事项开展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求真务实、常抓不懈,对监督当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督促整改,跟踪问效,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如在进行2004年的决算审查时,审计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反映了一些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强烈。会后,省人大常委会责成省政府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了跟踪监督,在2006年,听取和审议了审计部门《关于2004年度审计决定整改情况的报告》,收到了较好的监督实效。
(作者系省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