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监督重点 提高监督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委认真开展监督工作
/ 袁延平

日期:200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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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监督重点   提高监督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委认真开展监督工作

袁延平


监督工作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海东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监督工作重点,注重监督实效,正确处理支持与监督的关系,不断探索发挥监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为海东地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结合海东实际,确定监督重点

海东工委针对海东地区实际,把“三农”工作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最大限度地解决农村经济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主动请示地委,同行署商定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内容,争取党委的支持和政府的主动配合,确保监督工作与党委意图相统一,与政府重点工作相一致。二是将一些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列入议题。三是把工委委员、人大代表集中反映的意见列入监督的重点。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三查(察)”活动

海东工委按照围绕经济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工作的特点和优势,综合运用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汇报等形式,加强监督工作。去年以来,工委先后4次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和工委组成人员对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草)、扶贫整村推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进行视察和调查。视察调查中,代表和组成人员认真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座谈,详细察看和询问项目的安排和管理、资金的到位使用、项目村群众反映和建议,以及项目的进展和效益等方面的情况,对所视察和调查的总体情况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代表和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中肯地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视察和调查中了解到的带有全局性、政策性、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研究,尤其是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的确定和管理、物资的采购调运、项目的后期管理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向行署及有关部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进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真正达到了支持行署工作的目的。

三、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

开展“三查(察)”活动是监督工作的有效形式之一。为进一步用足、用活这一监督形式,工委在依法对“一署两院”进行监督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与往年相比有一些新的特色。一是参加“三查(察)”活动的人员除工委组成人员外,还有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有县、乡人大代表,而且人大代表比例有所增加。二是既有工委领导,行署主管领导,也有地县相关部门、企业和村负责人。三是代表跨县跨区域异地检查、视察,即在“三查(察)”活动中,打破代表所在单位、地域限制,跨县、跨区域异地开展活动,提高代表的知情知政面。四是准备充分。“三查(察)”活动前,工委组织参加活动的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邀请专业人员讲解相关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提高“三查(察)”人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水平。由于方法灵活、措施有效,委员和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如工委在对退耕还林(草)执法检查中,部分省人大代表就退耕还林(草)粮变现由农行发放,造成退耕户不便的问题、退耕还林草粮款补助期限太短要求延长补助期限的问题,联名以代表“直通车”的形式,向省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引起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得到较好的解决。

四、督办意见建议,促进整改落实

落实解决“三查(察)”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是人大监督工作的真正目的和归宿。为避免“三查(察)”工作重形式、轻效果,工委狠抓“三个落实”。一是抓好会议审议的质量。工委在审议各项财经工作报告过程中,坚决杜绝在审议意见形成、办理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现象,采取审议前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客观掌握情况;审议时认真审议和询问相结合,分组审议与全体审议相结合,重点发言和补充发言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审议意见;审议后,经主任会议研究,形成一致的审议意见,转行署及相关部门办理。二是抓好“三查(察)”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落实。在“三查(察)”活动中,代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重点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对活动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并以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报告、代表建议等形式转交行署办理。如在2006年视察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时,视察组发现个别地方存在着对农业综合开发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项目疏于管理,个别项目建设质量不高等问题,要求行署尽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引起行署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解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将办理结果以专报的形式反馈工委。三是加强跟踪督办,把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对“一署两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工委办公室适时转办、查办、督办,主任会议适时听取专项整改汇报,必要时还提请工委会议审议,保证了代表和工委组成人员建议意见的有效落实。

五、加强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

近年来,工委注重做好对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在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一是在计划、预算初步编制后,深入到政府相关部门,县和部分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并在每年第一次工委会议上提出我们的审议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每年年中和年底二次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专题汇报,并请经委、税务、审计、发改委等经济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三是每年适时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四是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去年以来,地区审计局相继对地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地区发改委、财政局、经贸委、建设局、水务局五个预算执行单位,并对部分专项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细化了部门预算,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海东地区工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