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届人大六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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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强卫
青海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预定任务,现在就要胜利闭幕了。
这次会议选举我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刚才的全票当选,使我深受感动。大家的掌声,既是全体代表和全省各族人民对我的信任,更是对我努力做好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我将无私地热爱青海,全力地发展青海,忘我地服务青海,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道,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决不辜负党中央和全省各族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奋斗目标。这是全省各族人民的殷切期盼,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大会强调,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对做好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必须把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生态作为重要责任,把改善民生作为当务之急。必须在更高的起点上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资源转换、开放融入、民众创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走符合青海实际的发展之路。必须着力实现经济建设由工业化初期向工业化中期转变,着力实现对外开放由较低层次向更高层次转变,着力实现人民生活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转变,着力实现民族、区域由发展不平衡向共同繁荣进步转变。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清形势,振奋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任命感,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伟大实践中来,不断开创青海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伟大事业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要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融入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创新发展思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方面,在发展特色产业、循环经济、旅游业、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广泛地集中全省人民的智慧,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要紧紧围绕保护生态这个重要责任,在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关系、发展后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开展视察、调研、督查活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个当务之急,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解决好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和社会事业等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的过程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在以经济立法为重点的同时,着力加强保护生态、社会领域的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做好监督工作,把握党委决策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当前要着力加强对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位人大代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要加强人大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按照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大力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以“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到实处。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还有半年多时间,各位代表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负责的态度,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届人大的历史使命,为下一届人大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位代表、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