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
发挥人大重要作用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
新青海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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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在我省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总结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深刻把握青海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奋斗目标,对今后五年到
202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省委、省纪委和我省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认真学习、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充分认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奋斗目标,符合中央的要求,切合青海的实际,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贯彻了胡锦涛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时代潮流,顺应了党心民心,说出了全省广大党员和各族人民期盼已久的心里话。会议坚持以我们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特别强调了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作用,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指针。会议提出的各项措施富有新意,具有鲜明的青海特色,充分反映了新一届省委在科学把握省情的基础上思想观念的进一步解放和升华,体现了在遵循客观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为我们建设新青海勾画了宏伟蓝图,提出了行动纲领。这次会议对于我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认真学习和全面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必将进一步统一全省广大党员和各族人民的思想认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党员和各族人民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把青海意识作为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加快发展的精神动力,转化成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实际行动,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伟大事业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深入学习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会议的重大意义,是我们进一步把握全省工作重点,更好地推进我省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党代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责任感、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机关上下迅速兴起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使人大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推进。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会议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代会精神上来
强卫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所作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而奋斗》的报告,主题鲜明,目标明确,既体现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又着眼当前,展望未来,贯穿了把握省情、科学发展的理念。在党代会闭幕时,强卫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从六个方面进一步阐述了新一届省委的执政理念,表达了省委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努力实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奋斗目标的信心和决心。强卫书记在刚刚闭幕的省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中,就进一步学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伟大事业中肩负的重要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省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
学习党代会精神,重点要学习强卫书记的报告和重要讲话。在学习过程中,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的通知要求,从八个方面学习和领会党代会精神:一是深刻理解和把握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积累的基本经验;二是深刻理解和把握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奋斗目标的丰富内涵;三是深刻理解和把握树立“自信、开放、创新”青海意识的现实要求;四是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五是深刻理解和把握建设新青海“两步走”的战略部署和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六是深刻理解和把握特色经济在建设新青海中的地位和作用;七是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是建设新青海的重要内容;八是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五项举措。
省人大机关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把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20号文件结合起来,与贯彻省十届人大五次、六次会议精神和完成本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制定计划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会议文件与组织专题研讨相结合,在全面准确地领会党代会精神上下功夫,努力把学习党代会精神的过程变成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的过程,变成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的过程,以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狠抓落实,切实把党代会精神贯穿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的中心工作就是人大的工作重点。我们要根据党代会提出的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目标,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找准省党代会精神和人大工作的结合点,把握人大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中担负的重要职责,把人大依法履行职责与树立和增强“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扎实推进新青海建设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督促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上,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以经济立法为重点,并着力加强保护生态、社会领域的立法,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青海提供法制保障。要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把握党委决策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抓住党代会提出的科学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民生问题等工作重点,加强监督工作,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省委决策的全面落实。要加强对“五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促进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和优势,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代会精神,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伟大事业中。机关各部门要根据省委下发的省党代会精神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把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工作中去。
根据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下半年工作任务很重。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切实把下半年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按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中确定的立法项目,抓紧工作,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下半年的立法工作,全面完成今年的立法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立法调研工作,为制定下一届常委会立法规划做好准备。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开展好草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工会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工作。着手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和审查、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决定、命令的程序的相关工作。要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并组织开好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使这项工作有新的举措和新的发展。要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督促有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和在青全国人大代表的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继续发挥好本届代表的作用。新一届代表选举产生后,要及时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做好代表学习和培训工作,为代表尽快进入角色,履行好职责,开好新一届人代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把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人大工作当中,要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为此,一是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深入学习人大理论知识、法律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二是要重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现有的各项制度,并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调查研究、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委员履职情况考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代表建议督办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机关事务组织管理、干部交流、工作奖惩、人大新闻发布等方面的制度,使常委会和机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要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按照强卫书记提出的“四去四求”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工作氛围,把作风建设的成果体现在推动工作的具体成效上,以扎实的工作作风保证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人大工作中的全面落实。常委会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围绕中央9号文件、省委20号文件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呼声和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代表和群众关注的现实问题,提高常委会议事决策水平。机关各部门要加强调研和总结工作,认真总结本届人大五年来的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的工作,查找不足,提供经验,为下一届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