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思考/ 桑 杰

日期: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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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思考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基本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主体,其履职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效。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尤其是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常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着力提高审议发言的质量。

目前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的是即席发言的形式,习惯于“临时思考”和“现场操作”,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往往是你一言我一语,这个组成人员的发言尚未结束,另一个组成人员的话又插进来。个别组成人员在发言时泛泛而谈,把审议议题扯偏拉远,或是不痛不痒、三言两语草草结束,甚至有些组成人员在整个审议过程中一言不发。这种即席、随意的审议形式,既不利于组成人员集中、完整地表达审议意见,又不利于审议会场工作人员的记录,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深刻性。因此,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每次常委会会议上准备书面的审议发言材料。这样不仅可以将发言稿作为整理审议意见和组成人员履行职责的依据,而且能激发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感,克服在口头发言这一“软指标”下,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无事一身轻”,只当听众,不当参与者和谋事者的不良现象。

常委会组成人员准备高质量的书面审议发言稿,必须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要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经常性地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人大代表中,开展调查研究。要积极主动地参加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前组织的工作视察和专题调查研究活动,认真仔细地审阅常委会办公厅提前送发的各项报告稿,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多了解一些情况,多思考一些问题,抓住本质,突出重点,深入分析,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的放矢,使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合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为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准备高质量的审议发言稿,常委会办公厅应将开会日期、建议议程等事项,提前预告常委会组成人员,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去调研,参阅有关资料,议事时有备而来。要认真做好会务工作,在会前及时搜集、整理、编印有关资料,提供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事先对议题的各个方面、各种意见有全面准确的了解和把握。要统筹安排好会议日程,确保组成人员人人在会上能发言、发好言。要做好其他方面的服务工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各项议题提供良好的环境。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