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真清理与监督法有关的工作文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保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维护法制统一,全省各州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下,认真学习和深入领会监督法精神实质,通过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清理工作计划、指定专人具体承办等方式,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按要求如期完成了清理工作任务。同时,各州对清理出的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的工作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废止或提出拟修订和废止的工作计划。截至今年4月,各州及州属县(市)人大常委会共对103件与监督法相关的工作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与监督法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工作文件64件,其中州级23件、州属县(市)41件;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精神,已修订4件,拟修订39件,已废止或者停止执行14件,拟废止7件。
(法 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