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深人大代表对代表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增强代表意识,提高代表素质,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职务和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共建和谐社会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自觉增强代表意识,认真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小组活动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深入了解和思考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代表职权。二是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学法、守法、执法和协助政府实施法律的模范。三是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行代表职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联系选民和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体察他们的困难,了解他们的愿望,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维护人民利益积极建言献策。四是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人大工作基本知识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学习,进一步丰富和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努力掌握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提高履职本领。五要认真行使代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自觉履行代表应尽的义务,把受人民的重托、为人民代言作为自己庄严而神圣的政治使命,切实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合格代表。
(大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