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届人大以来,人大代表就我省财政工作共提出了184件建议和议案。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进行办理,对承办的代表建议和议案力求办好、办出实效。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认识明确,领导重视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保证。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厅一直都非常重视,要求各级干部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始终把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一是把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方面和改进工作的主要途径。厅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建议集中反映了群众的呼声,也表达了代表关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愿望。财政部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二是坚持厅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把关。对重点、难点问题由主要领导批示具体的办理意见,各分管领导按分工及时协调办理。最终由厅办公室督促各承办单位落实,并且形成了制度。三是引导各级干部从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了解实情,听取意见。答复意见中我们力戒空话、套话,站在人大代表的角度进行换位思考,动真情、讲实效,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我们在总结过去办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有关办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规程,在《省财政厅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中都明确了对代表建议议案的办理及督办的规程和要求,建立了一整套查收、交办、督办、会办、答复、征求意见等紧密衔接、行之有效的工作规程。每年在收到代表建议后,都要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进行认真部署。为了保证建议及时办理,建立了登记、交办和督办等管理制度,由厅办公室专职人员按工作规程列表登记,详细记录每件建议的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交办承办处室。对承办处室要求责任落实到人,承办人对负责办理的建议议案负责到底。对承办过程,由办公室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和了解办理工作的进度。为保证建议的及时和高质量办理,我们建立了联审制度,对答复内容由承办处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和厅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办公室及时寄送代表。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和改进工作,是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关键。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办理工作与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结合起来,采取走出去或请进来的方法,开门办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对代表提出的一些属于现行财政政策不允许的建议和有关难点问题,我们特别强调不得轻易作出否定答复,要求具体经办处室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从积极的意义上去理解人大代表的意图,从改革的思维层面上思考问题,认真负责地向代表作出答复,同时反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有道理但需要综合考虑、充分论证的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认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对于财政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我们立即集中力量解决,如四年来代表们都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解决基层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建议。为解决各地财政困难,这几年在省级财力仍很困难的情况下,对州(地、市)、县财政连续给予了支持和帮助。2003年,在对原省对下财政体制调整和规范的基础上调剂5000万元资金,加大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2004年,又拿出1.5亿元资金对下转移支付。2005年,省财政连续两次增加对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52亿元(包括“三奖一补”激励性转移支付2.02亿元),使当年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量达到9.76亿元。去年6月,在省与州(地、市)结算时又增加4.4亿元(包括激励性转移支付2.4亿),进一步加大对下的转移支付力度,使省对下转移支付总量达到12.14亿元。通过连续几年大幅度的增加对下转移支付,各地的财力状况有了明显好转,各地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社保费的同时,提高了县乡机构运转的保障水平,并消化了一部分职工个人的公积金、医疗费和离退休一次性安置费等欠账。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8号建议要求增加措施保障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农牧民长远生计。根据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规划和措施,从2003年开始,我厅积极研究建立三江源生态保护区后的财政补偿方案,2005年,我厅与财政部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完成了《青海三江源地区实施保护与建设后地方财政配套及补偿问题》专题研究报告,上报财政部后,得到了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60号建议要求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中藏医事业发展。为切实解决我省农村牧区中藏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我们及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32万元,重点解决了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210号建议将同仁县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经我们积极争取,国家农发办已同意将同仁县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并安排了当年的项目资金。还有以往代表多次提出的提高取暖费标准问题,在2002年从41元提高到200元后(这是西宁的标准,全省根据各地情况的不同共分了11档),我们感觉到这个标准还是不能适应社会化物业管理的要求,所以从2003年起安排资金1.7亿元又连续四次提高取暖费标准,使我省取暖费标准增加到1000元(西宁地区)。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天然气资源税税额的建议,虽然天然气资源税的调整权限在中央,但我们在答复时没有简单一推了事,多次到海西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在掌握大量情况和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从发展循环经济,节能降耗和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资源的角度多次向财政部领导汇报,2005年,财政部对我省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作了调整,从原来的每千立方米2元提高到现行的每千立方米7元。
四、主动沟通,措施得力。注重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是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满意率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们从2003年建立了《省财政厅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就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规程做了明确的规定,并与在青的22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建立了固定联系,不定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向他们通报财政工作情况,并认真征求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该制度建立后,代表们在财政政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和财政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我省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去年我们邀请建立固定联系的人大代表就政府采购招标、设施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现场观摩,拓展人大代表了解财政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征求他们对政府采购和财政进一步支持新农村建设思路的建议和意见。另外,我们高度重视代表所提建议的跟踪答复,如2005年人代会期间有代表反映“政府采购的东西质次价高”的问题,我厅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采购中心和厅办公室专程询问,落实事情原委,到有关单位做了当面沟通和解释,使代表改变原有的看法,得到代表们的理解和支持。
回顾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我们体会到,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工作的前提是提高认识。我们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出发,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好代表建议工作提高到依法维护人民当家作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来认识。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工作的关键是领导重视。几年来,我厅非常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厅党组明确提出了要求,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各级财政为民办实事,公开接受民主监督,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认真抓紧抓好抓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盼。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工作的保证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我们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工作目标来完成。把办理工作作为推动财政部门政务公开、优化服务和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一项制度措施。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取得实效。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始终注意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