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某县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曾经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个非法买卖宅基地200余处,村里400多万元支出多项不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原任村支书,居然获得了过半数的选票,当上了“村长”。为什么?因为选民们漠视了自己的民主权利,“村长”通过送烟、糖果,选民们“10元钱卖掉了自己的民主权利”。现实生活中,诸如“这个人与我有私人利害关系,我要选他”,“要选的人给我打了招呼或受了人家的好处,我得选他”,“选谁写谁都一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与部分公民的文化素质不高,民主意识不强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
中国革命史就是人民民主权利的斗争史,中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经历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掌握了国家权力,终于成了国家的主人。当前,我们又在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今天我们手中握着的每一张选票具有非同寻常的价值和意义。作为真正的国家主人,我们在行使民主权利,我们在选择代表我们利益的人,我们在选择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代言人”、“当家人”。这不仅关系到我们自己的幸福,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当前,正在进行的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是我国民主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一位有选举权的公民都要行使宝贵的民主权利,因此,我们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民主权利。必须正确行使选举权利,投好神圣的一票。
第一,树立正确的选举意识。我们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急需懂经济、懂政治、懂法律、能发扬民主、有能力的先进分子,而这些人恰恰在我们中间,需要我们去发现他们,选出他们。我们要选举的是代表人民、实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能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优秀分子,否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只能是空谈。
第二,选准、选好“代言人”、“当家人”。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选出素质高、威信高、能力强的代言人”、“当家人”,通过他们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本地及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对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程序、规章,还有哪些人能当选、哪些人不能参选等有一定的认识。一句话,我们要成为“明白人”,如果对被选举对象认识不清,自己的素质不高,即便是票决制,也避免不了错误。
第三,坚持依法选举。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扬民主必须与健全法制紧密结合,法制是民主成果的巩固,民主要有法制来保障,离开了法制,民主只是空谈。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的建设离不开每一位公民的参与,我国宪法、选举法及地方性法规对选民登记、选区划分、选举的程序,破坏选举的行为等都作出了系统科学的规定。我们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慎重地投好每一张选票。
人民是主人,要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负责。
请选民和代表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投好您神圣的一票。(作者单位: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