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信访工作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日期:200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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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人大信访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强领导、完善制度、配备专门人员,使人民群众加深了对人大常委会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密切了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一)提高认识,明确宗旨。提高认识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基本前提。人大信访工作既与其他机关的信访工作有共性,也有自己的特点。首先,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信访工作是我们的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其次,信访工作是人大了解民心,了解社情,集中民意的“窗口”,是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疾苦,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渠道。再次,也是人大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它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第四,它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基于以上认识,我们确定人大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基本路线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为前提,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大局稳定为目的,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以及构建和谐海南的大局服务。几年来,我们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从讲政治和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的高度,扎实有效的开展了信访工作。从2004年初至今共收理群众来信250余件,来访群众达146人次,其中转交相关部门承办并得到解决的有16件,其他正在督办或相关部门解决当中。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坚持了分别受理,综合分析,统一交办,定期反馈,严格督查的原则。具体作法上坚持了登记、接待、查阅、转交、催办、答复的规范操作。在信访工作实践中我们始终坚持了群众意识,公仆意识,全局意识,人本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领导重视,强化办理。一是建立健全了自上而下的信访体系。信访工作由常委会主任亲自过问,一位副主任分管,办公室二位同志具体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了对日常信访案件办理的协调指导,做到了认识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人、制度到位、措施到位的工作机制和信访案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二是领导亲自督办重大信访案件,由领导督办的案件都取得了好的结果。三是把信访工作纳入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的工作要点对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重要的信访情况和重大的信访案件,由主任会议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突出重点,跟踪调研办理。来信来访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只有紧紧抓住突出的重点案件,进行跟踪调研督办,一抓到底,才能带动整个信访工作的开展。在实践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方面信件的办理:一是带有普遍性,牵动全局的案件。企业改革改制,农村改革及土地承包,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所普遍关心并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如职工下岗、拖欠工资和养老金、征占地补偿等问题。三是涉及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司法不公,甚至徇私枉法的申诉、控告案件。

(四)注重质量,依法加强督办。督办是决定信访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几年来,我们在依法督办,保证质量方面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细致地了解信访反映的真实情况,做到准确把握、及时办理。二是加大督办力度,对办理结果请上访人和承办人见面,双向沟通,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质量。三是积极做好《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群众按程序上访。四是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对个别上访人提出的无理要求,则向他们讲清有关规定,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执行。五是加强了对上级人大常委会转交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如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交的兴海县唐乃亥下鹿家村蔡生强上访案件,已由兴海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该上访案件进行调查复核,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我们已按期限将此案的处理意见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期收到的关于唐祖英上访案件的青人大常办函字(2005)4l号经研究决定,州人大常委会及时转交共和县人大常委会办理,现已办理完毕,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同时抄送唐祖英本人。                             

                                    (作者系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