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搞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日期:2006-05-31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省委批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安排意见,全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这是全省各族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选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大实践活动。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

    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历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三者是高度统一、密切联系、互为依赖的整体。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三个方面的关系,是全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国家机关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管干部是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长期政权建设中形成的一条重要的组织原则,坚持这一原则,是实现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保证。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扬民主;而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又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以及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必须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充分认识党管干部原则同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依法任命干部的一致性,圆满完成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发扬民主,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的。要严格按照选举的法定程序、法定的时间办事,要充分尊重选民和代表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候选人的权力,要坚持差额选举,体现民主择优的原则。只有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才能真正搞好换届选举工作,选出的人大代表和领导班子才会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会有凝聚力、战斗力。严格按照民主程序,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组织考察、上下反复酝酿协商、最后确定的人事安排方案本身就是充分发扬民主的结果。

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党对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就是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法律规定进行选举、任命干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依法享有的选举权利。在选举过程中,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善于运用法律程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各族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做好这次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切实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力,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其他各项事业的发展,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指导思想,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以确保全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