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充分认识中央9号文件的重大意义
中央9号文件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重要体现,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这一重要文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了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特别是强调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这“三个必须坚持”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人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重点,深刻理解,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把这一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自觉性。
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和做好人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做的工作很多,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取得实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若干意见》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重点,抓住了人大工作的根本,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人大开展工作和行使职权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也决定着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若干意见》针对代表在履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规范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规范,使代表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人大常委会是各级人大的常设机关,既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也要为本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本特点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决定问题,集体行使职权,如何保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和效率,关键要靠制度。《若干意见》从坚持立法制度、推进立法工作民主化,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具体工作制度,保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等方面,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规范,使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切实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好职责,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二、总结经验,寻找差距,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2001年11月召开的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是省委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专题研究如何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后,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从三年多来的实践来看,这次会议无论是在促进全省各级人大的工作和建设方面,还是在加快依法治省步伐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方面,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认真总结几年来全省各地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一步促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前一段时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分赴部分州县进行专题调研,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海东地区工委也开展了调查研究。从整个调研情况看,全省各级党委、人大、“一府两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各级党委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整体工作布局,定期不定期地听取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汇报,指导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重视和支持人大广泛参与本地区的开发建设和其它重要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党委干部工作总体规划,重视人大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激发了人大干部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人大工作的深入发展。进一步加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为人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加强了立法工作。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以来,拥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促进地方立法工作,2002年至今,由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70余件。这些法规和条例的实施,为全省的开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改进了监督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除了坚持原有的一些好做法外,还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如开展工作评议、述职评议、任前法律考试等活动,并不断加大对审议、视察、评议意见的督办工作,督促解决了“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重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各级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工作来抓,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不断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加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的督办力度,使代表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得到强化,代表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三是“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全省各级政府和“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普遍有所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事项及时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和决定,并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坚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代表视察、调研等工作,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水平和效果,比以前有了提高,解决了代表和群众关心的一些实际问题,促进了有关方面的工作。
四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和决定精神,将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尽量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没有列入预算的,根据工作需要,本级财政也都设法予以拨付,部分州、县还安排了立法等专项经费,保证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有效行使职权。同时,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办公条件也有了明显改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会议楼于2003年落成使用,青南三州也在省财政的支持下,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新建和改建了办公楼,省上还为全省37个县人大常委会配备了公务用车,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
几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和建设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
二是坚持把自觉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正确领会党委意图,坚决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各项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三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确定人大工作的重点,使人大工作紧贴发展主题,适应发展需要,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四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开展人大工作,使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充分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五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我们在总结全省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还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部分群众和少数基层干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对基层人大的地位、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使人大工作难于摆上应有的位置;个别地方的“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少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缺乏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存在或多或少的松劲思想;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乡镇人大基础薄弱,缺办公用房、缺经费、缺专职工作人员的现象较为普遍;人大内设机构不健全,干部交流渠道不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和困难,直接影响着我省人大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三、明确任务,把握重点,努力提高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把中央9号文件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并抓好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把各级人大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一,把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全省人大工作的发展。中央下发9号文件和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充分说明中央和省委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实践,为我们更好地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前,我们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认真总结研究全省人大工作情况,将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与进一步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是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中央9号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二是要紧密结合各地实际,突出重点,抓出成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责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我们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就是要在着力加强代表工作和常委会制度建设的同时,应从本级人大常委会工作和建设的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当前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工作重点,特别是要在认真学习中央9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5个相关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先进性教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相关方面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三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的初步意见,并经过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讨论修改,征求机关内部意见,形成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第二,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具体制度,增强代表工作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保证。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的过程中,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宣传和各级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方面先进事迹的宣传,优化代表执行职务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代表、支持和配合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良好风尚。二是要创新代表活动形式,通过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列席常委会和专委会会议、旁听“一府两院”有关会议和政情通报等多种形式,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要规范和不断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进一步完善代表“直通车”、“代表约见厅局长”等活动形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三是要认真贯彻《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建立重点建议督办制度,不断规范和改进办理程序,加强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的沟通,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四是要认真总结代表工作经验,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五是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六是要按照代表法和中央9号文件的规定以及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要求,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三,切实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是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一是要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立法制度,继续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有立法权的各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扬立法民主,不断拓宽民主立法渠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将法规草案登报公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确保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真正体现党的主张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发挥好人大在调整社会利益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加强对新形势下人大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的研究,进一步完善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条例中的有关具体规定。三是要进一步完善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等会议制度和信访工作等制度,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9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会议。根据会议议题,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讲几点意见。
这次省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是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之后,又一次专题学习贯彻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