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人大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思考

日期:200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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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是人大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步做好人大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永葆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人大机关的工作除了一些事务性工作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特点,就是作出的各项决定,履行的各项职责,都是以集体的形式和会议的形式来进行的,也就是说集体行使职权,少数服从多数。可以说,人大机关的工作和其它党政机关的工作相比较,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因此,人大机关的纪律检查工作一定要紧密联系这一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来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把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个重点,针对机关纪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研究探索,不断改进加强,在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感到纪律检查工作与常委会的其它工作相比较,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关纪委工作制度不健全,中纪委、省纪委对纪律检查的工作制度有明确规定,但落实不够好;二是开展工作不够经常,机关纪委班子虽然健全,但开展工作不够经常、广泛,主动研究机关纪检工作不多;三是党内监督不够有力,党内监督工作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到位;四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不广泛、不深入,活动内容缺乏创新,与新形势下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五是结合人大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对履行职责的情况没有开展监督;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实。

    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同志认为人大机关是清水衙门,没有什么实际权力,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多,自身素质高,不会发生腐败问题。因而思想上对机关纪律检查工作不重视,缺乏对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有效指导;二是对党纪条规知识的学习教育抓得不紧,结合人大机关的具体情况开展深入系统的学习教育和贯彻执行不够,还没有形成一套具有人大机关工作特点的贯彻执行党纪条规的工作机制和办法;三是履行职责不到位,只注重一般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忽视了党内监督工作的落实,履行监督职责没有完全到位。

    新形势下,做好省人大机关的纪律检查工作,必须要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进—步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认识,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以创新的思路,扎实的工作,努力开创人大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一、充分认识人大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省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常委会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省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做好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保证机关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正是实现上述要求的重要保证。所以,人大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地位十分重要,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是机关党组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党组的安排,近期将筹备召开好省人大机关党委、纪委第一次扩大会议。

    二、积极创新机关党风廉政教育机制

    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是做好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基础。要切实重视党风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机关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狠抓落实,逐渐形成机关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营造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当前,要尽快建立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有关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身上,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加强对履行责任制的检查考核。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对象,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的教育,紧密联系人大机关实际,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和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使党风廉政教育真正入脑入心,收到实效。

    三、努力健全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制度体系

    加强人大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是提高纪律检查工作水平的关键和治本之策。今年年初,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最近省委也出台了《贯彻意见》。加强人大机关纪检工作的制度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与人大机关工作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并严格执行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谈话和诫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大力倡导党内民主氛围,通报有关情况,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批评建议权的落实,提高机关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性。通过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而保证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廉洁从政。

    四、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省人大机关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是实施人大机关党内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因此,机关党组要带头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带头抓好中央三个《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自觉自愿接受监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机关纪委要畅通获取信息的渠道,及时反映机关干部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力求把违规违纪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树立创新意识,结合人大工作特点,做好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当前,在立法过程中,少数地方和部门为了通过立法维护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利益,通过各种方式做工作,施加影响,力图在法规和条例中使部门利益合法化。因此,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纪检部门也要对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依法履行职责提出要求,督促他们依法、公正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树立全局观念,摒弃各种私利,使通过的各项法规为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真正提供法制保障。

    六、进—步加强机关纪委的自身建设

    一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方针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二要切实加强对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教育培训和轮岗交流;三要进一步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日常性的纪律监察工作,尽快设立机关监察处,建立健全对机关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四是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自觉加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模范遵纪守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树立人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纪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