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努力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

日期:200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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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发出9号文件,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举措,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加强代表工作

    目前,海东地区共有各级人大代表6000多名,是各行各业的骨干。做好人大代表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于加强全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政治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海东,推进海东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几年来,海东地区各级人大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来抓,使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履职水平不断提高,作用不断发挥。但是代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代表的主体地位体现得不够充分,工作中存在着重常委会的作用,轻代表的作用的倾向。二是代表的主人地位体现得不够充分,存在着社会上对代表地位尊重不够,领导干部对代表重视不够,代表本身重荣誉轻职务,代表意识和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代表监督效能体现不够。有的代表存在着怕失面子、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不敢监督,不愿意多说;有的代表素质不高,议政能力不强,情况不熟悉,不会监督,不知道怎么说、说什么。四是代表活动的效能体现得不够,活动内容单调,程序模式化,效果不佳。五是为代表的服务效能体现不够,还没有形成一个为代表提供良好服务的机制,代表的履职受到一定的制约。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通知和《若干意见》精神,从消除代表工作中的各种制约因素,强化薄弱环节入手,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措施,改进工作,使代表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代表的作用不断得到发挥。

    当前,发挥代表作用,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重发挥好四个方面的作用。一是监督作用。要认真抓好代表素质建设,积极为代表提供知政知情信息,有效组织好代表视察、调查、检查、评议等活动,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例会,参与决策,解决好代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依法维护好代表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好代表的监督作用。二是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大多工作、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要认真开展好代表联系选民,选民评议代表以及代表“直通车”等活动,尊重代表民主权利,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两院”领导等多层次联系代表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人民代言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作用。三是宣传作用。人大代表通过参加权力机关的各项活动,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工作大局掌握了解得多,在知政知情方面有一定的优势,利用这一优势可以向群众做深入的宣传工作,进而更好地统一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因此,要认真搞好代表培训、重大情况通报、组织代表学习、为代表征订学习资料等工作,扩大知情面,不断提高代表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水平。四是带头作用。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骨干,同时具有一定的政治荣誉,他们的一言一行,对群众的影响较大。要认真开展好“六个一”、评选优秀代表等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代表严格要求,珍惜荣誉,充分调动代表以身作则的积极性。使代表在遵纪守法、勤劳致富、工作学习、生活处事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人大工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各项工作的准则。没有制度,就难以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江泽民同志强调:“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人大工作是法律性、程序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制度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9号文件要求,把人大工作中的制度建设搞好。只有把制度建设搞好了,才能为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实施法律及法律监督提供有力的保障,才能更好地发挥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根据海东的情况,当前加强制度建设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重点是八个方面的制度,即会议制度、常委会议事制度、常委会自身建设制度、代表工作制度、监督工作制度、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常委会机关管理制度等。这八个方面就是八个类型,每个类型又有若干个方面。如代表工作包括代表培训制度、联系代表制度、重大情况通报制度、代表活动制度等等。监督工作又包括代表视察制度、评议制度、执法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等。我们要逐类逐层,逐步进行细化健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实现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要不断创新制度。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要随着工作和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不断修订完善,不断赋予新的内容。目前各级人大都建立了一些制度,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对执行好的继续坚持执行,对已过时的,及时赋予新的内容,对不便于执行的,要认真做好修订工作,使之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积极学习外地的好经验,努力做好制度的创新工作。

    三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工作。制度一经建立,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现在制度不落实、得不到很好的遵守和执行,是制度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要引起重视,要在如何落实执行制度上多做工作。认真遵守执行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本身就是一项制度。对这项制度执行不严,其它制度就难以得到落实。制度不落实,等于没有制度,也就不会有规范的工作程序和明显的工作效果。因此,我们要把制度建设的重点和关键放在制度的落实上,充分发挥制度在工作中的制约和规范效能。(作者单位:王太学  海东地区工委副主任;王志朝  海东地区工委办公室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