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刍议

日期:200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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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不仅要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自然环境孕育了人类,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基本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自然界向人类提供的资源,一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比如各种矿藏资源;另一部分虽然可以再生,如粮食、水果、蔬菜等,但这些物质的供给受自然条件的限制,尤其是水、热因素的制约。因此,自然界向人类提供生产、生活资源和生存空间,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只能是一定的,有数量多寡之别、程度大小之分。人类需求的增长必须与自然界所能提供的各类资源相适应,人类的生产和消费必须以最小的环境承受能力与资源消耗量的最低代价来进行。在维护人类社会发展的同时,应当通过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以保证人类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共处。

    社会和谐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和谐。近代以来,随着人类改造与支配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人与自然的关系日趋紧张。特别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的发展,使人类对大自然的掠夺达到了空前未有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是以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为代价的。当今中国,如果我们无限制的掠夺自然,必然会导致资源枯竭、森林徒减、土地退化、水资源污染和减少,使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恶化。这不仅增加了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难度,而且还会使我们所处的生态环境变得不再适合人们生存,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就无从谈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无从谈起。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如果不能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不仅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重新审视人与自然关系之后作出的理性选择。

        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各国政府的共识是:人类必须深刻地认识人口、资源、发展与环境的辩证关系,主动调整自己的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同年7月,我国开始编制《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于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并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3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五个统筹”,其中就包括坚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2004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不仅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且强调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前不久,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班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指出,和谐社会不仅要做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且要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党中央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并把人与自然和谐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体现了我们党对当今人类社会世界课题和时代潮流的深刻洞察和准确把握,也体现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妥善应对新挑战的高超能力。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同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协调。当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第一,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观念。人类永远是自然之子,无时无刻不在享受大自然的恩泽,人类的生存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我们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维护大自然的平衡与和谐,实际上也就是尊重和善待人类自己。

    第二,大力倡导科学精神,正确认识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和改造,永远也不会停歇,问题在于如何开发利用改造。这就要首先认识自然,尤其是认识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这样的教训,实在太多了。只有在科学认识自然和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按自然规律开发利用改造自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第三,高度重视和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保护。面对环境污染日益加重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严峻现实,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力度,坚决改变以资源破坏浪费和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采取切实行动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与和谐。

    第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自然界有限的资源,要满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实现自然资源的良型循环和永续利用。因此,应当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励行节约资源、反对浪费资源的观念,努力发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模式、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构建资源节约型经济体系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从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第五,坚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经济、行政、教育、法制建设等方面入手。在这个伟大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必须加强和完善法律体系,用法律法规来保障构建工程,运用法律规范来引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还必须加强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的作用。

    历史的人做历史的事。我们肩负着世世代代的理想和企盼,承继着人类进步的光荣和辉煌,社会主义人与自然和谐将由我们来共同建造。面对如此重大的责任,我们应自强奋起,我们应对得起历史和未来。(作者系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