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8月1日省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审议通过《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做好常委会对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服务工作,收到修正案草案后,财经委员会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666号令)及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修正案草案内容符合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符合国务院第666号令的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修改内容,同意修正案草案,经主任会议同意,现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