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曹文虎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资委委员、代表专业小组成员组成的专题调研组。7月31日召开工作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我省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汇报。8月份,调研组赴海北州海晏县、刚察县,海南州共和县、贵南县,黄南州同仁县,海东市平安区、乐都区、循化县和西宁市湟源县、城北区等10个县(区),围绕调研重点,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就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扎实开展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惠及农牧区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快农业面源污染及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省现有365个乡镇、4169个行政村和350个游牧民定居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摆在了突出位置,大力实施家园美化行动,统筹推进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区域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大美青海的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措施得力。一是领导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开展家园美化行动的要求。2011年我省被列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2014年又被列入全国农村环境拉网式全覆盖整治试点省份,2015年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启动了为期5年的农牧区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省政府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交流会,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省、市(州)、县、 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具体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投入机制。省财政2011年以来累计安排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专项资金3.3亿元,在此基础上,2014、201 5年又安排2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开展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加大政策投入。为缓解资金不足的压力,各县对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协调,减免征地费用,城镇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对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无偿处理,减轻了运行经费不足的压力。五是完善考核机制。省委省政府将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强化项目建设,整治成效明显。2008年以来,我省不断加大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推进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9.2亿元。一是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方面。投入资金12.5亿元,(其中含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投入3.8亿元),购置垃圾箱23.7万个、垃圾收集转运车1576辆,修建小型垃圾填埋场16座;在171个村镇建设污水处理站71座、污水收集管网866公里;对115处饮用水水源地,集中清理垃圾,设立警示标志,一级保护区围栏隔离保护;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集中处理设施 8处、分户式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3982套,初步建立了“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或乡镇)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共完成1381个行政村、111个游牧民定居点的整治任务,分别占行政村和游牧民定居点总数的33%和31%,8个县(市、区)已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二是开展国省道、铁路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方面。相关部门共投入资金5.5亿元。 由环保厅牵头组织,重点整治村容村貌,拆除清理破败房、残垣断壁,组织清理河道,开展绿化植树,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突出环境问题;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对27条国、省干线和部分重点线路进行集中整治,主要清理了公路沿线垃圾,养护维修了路面病害和设施,规范设置了公路标志及广告牌,整治了公路沿线运输管理和服务秩序:省旅游局牵头组织,综合整治旅游景区“八乱”现象,加强景区占道经营和市场内乱摆摊设点、追客兜售等行为的日常监管,清理拆除了青海湖沿岸违法建筑和私设的“入湖通道”。三是村容村貌整治方面。将行政村环境整治作为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工作, 以“三清、五改、治六乱”为重点内容,狠抓工作落实,整治后的村庄,村道硬化实现全覆盖,农村庄院得到亮化、美化、绿化,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配置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个别的村庄修建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站,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探索治理模式,规范项目管理。一是探索治理模式。各地在完成整治项目的同时,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方面,探索总结出了综合利用、城乡统筹、村镇同治、村民自治等一些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二是强化项目整合。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为抓手,注重资金和项目整合,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示范村镇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发挥了资金集中捆绑使用的综合效益。三是规范项目管理。省政府办公厅相继转发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家园美化行动等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整治工作开展。省环保厅、财政厅相继制定落实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招投标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对农牧区环境整治从项目申报、实施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监管。同时,还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规定、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施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模式等技术规范, 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体系。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农牧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报道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工作中,突出村镇党员干部和农牧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村庄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村规民约,开展卫生文明户评选,村镇党员干部带头义务进行村庄保洁,鼓励和引导群众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各地还制定了一些运行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部分地区组建了保洁队伍,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环保监管体系,并将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保洁经费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
二、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虽然全省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环境整治的认识有待提高。一是部分县乡政府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县乡政府的主体责任发挥不够,部门之间缺乏协调联动,难以形成合力。二是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主要由政府主导和投入,群众主动参与热情不高,不同程度的存在政府千、群众看的观象,甚至个别整治项目实施中,乱要赔偿、补偿,影响施工和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 三是群众环保意识不强。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部分群众只顾个人方便,乱堆乱放物料,乱丢乱倒垃圾,垃圾箱丢失损坏,垃圾斗内焚烧垃圾等观象仍然存在。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治理工作尚需加强。一是农村污水处理项目效益差。部分村庄的规划实施和房屋建设滞后,居住分散, 生活污水收集量少,污水处理项目利用率低,成效差。二是环境整治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部分地区对环境整治项目调研不够,论证不充分,编制的实施方案质量低,项目计划下达后迟迟不能开工建设,项目实施中变更较多,影响项目实施。三是垃圾填埋设施建设滞后。多数乡镇未建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集中堆放,无法就近安全填埋处理。个别已建的乡镇垃圾填埋场选址不科学,作用发挥不够。
(三)农村环保设施建设运行资金不足。一是地方资金配套难。项目建设中,大部分市(州)、县依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本级财政投入和配套资金不到位。二是运行管护资金不足。农牧区已建成的环保设施,收不到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费,运行和管护经费没有来源,主要靠财政负担,垃圾和污水处理量越大,财政负担越重,难以满足运行维护和村庄日常保洁需要, 由于资金保障不足,部分地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污水处理站存在闲置或不运行现象。
(四)农村环保长效机制不完善。一是村庄保洁员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完善。调研中了解到,各地保洁员队伍数量和工资水平参差不齐,个别村庄只有1到2名保洁员, 由于工资低,保洁员队伍不稳定。二是建成的环保基础设施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缺乏稳定的管护资金和投入长效机制。三是部分地区环境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日常保洁的监督考核等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三、加强农牧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 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明确政府责任,发动群众参与。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农牧区环境整治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长抓不懈,久久为功。同时, 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激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和建设。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引导农牧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领导带头作用,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整治氛围。
(二)细化工作措施,提升整治水平。一是各地要充分开展整治项目的调查研究,注重规划衔接,搞好论证和前期工作,认真编制实施方案,科学设计,精心施工。省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二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部分市县郊区铁路沿线、县城和乡镇城乡结合部、景区周边,城中村、道路、河流等窗口地带整治力度,措施要具体,落实要到位,整治要彻底。三是按照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开展家园美化行动的要求,将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示范村镇创建等活动与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实施,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发挥作用,推动环境综合整治提档提标。
(三)加大资金投入,促进整治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农牧区环境拉网式全覆盖整治奖补资金支持,省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州)、县政府也要积极投入,努力实现我省农牧区环境整治全覆盖。二是省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的原则,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建议争取由国家全额投资,在我省所有乡镇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将运行经费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四)完善保障机制,营造优美环境。一是建立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对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26个县市,从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中列支,其他县市从省对县一般转移支付中列支,确保农牧区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探索采取财政出资、农户适当付费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环境整治资金。二是创新运行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环境整治第三方运营或向社会购买服务,探索自治管理模式,依靠全社会力量抓好整治工作。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制度,完善保洁监管和资金保障体系,确保环境综合整治的大众化、制度化、常态化。四是进一步落实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农牧区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纳入长期目标责任考核,建立考核制度,制定奖惩措施,逐级落实目标责任,推动综合整治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