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由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今年,我厅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办人大代表建议22件,内容涉及西宁南北山绿化、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这些建议较往年相比,人大代表对林业发展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对此,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分解责任、督促落实。截至8月底,已全部办结。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件,占承办总件数的50%。这些建议围绕推动西宁南北山、机场等重点区域绿化,推进退耕还林、加大沙化土地治理等方面提出的。我厅认真研究,充分采纳,积极推进落实,收到明显成效。比如:省人大代表提出的第1003号 “关于加大对西宁地区南北山绿化三期工程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我厅结合南北山绿化三期工程启动实施抓好落实。今年以来,南北山三期工程已到位资金1.2亿元,占计划投资的90%。其中,我厅足额下达各项造林绿化资金6277万元,占全省全部造林绿化资金的近10%。同时,将造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2000元,较国家每亩300元的乔木造林补助标准增加了1700元。完成造林4.48万亩(灌溉造林3.14万亩,封育1.34万亩),为计划任务的100%。又如:第1074号关于“青海省省树‘青海云杉’评选后为何没有下文”问询事宜,我厅向省政府严金海副省长、省人大穆东升副主任、邓本太副主任和蔡德贵秘书长汇报省树发布事宜。经2015年5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确定青海云杉为省树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年7月24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青海云杉确定为省树。
(二)建议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逐步解决或采纳的4件,占承办总件数的18%。这些建议大多涉及面广,需要结合编制“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积极与国家林业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衔接,尽量纳入到国家、省级层面的规划方案,逐步加以解决。比如:第1046号“关于将格尔木提升为‘国家西部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建议中建立柴达木盆地国家荒漠化治理综合试验区的内容,我厅已要求海西州林业局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柴达木盆地荒漠化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按程序逐级上报,争取将柴达木盆地荒漠化土地整治和规划工作列入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又如第2066号“关于加大黄河干流两岸生态建设扶持力度”、第40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共和县沙化土地治理力度”等建议,我厅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安排中予以解决。
(三)建议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7件,占承办总件数的32%。这些建议涉及的问题由于受目前国家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解决的时机还不成熟,我厅依据国家和省目前政策规定,认真向代表作了详细说明解释,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情况。比如:第1023号“关于在全省林业系统设立农业推广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议,省人社厅多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积极争取。目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最高为高级工程师,我厅将继续积极争取设置林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严从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我厅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通过召开厅党组会、办公会等,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明确办理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督办,各处室各司其职的办理工作机制。厅党组成员在指导工作、调查研究中,注重采纳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对反应比较集中、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建议,具体经办处室深入实际调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扎扎实实办好代表建议。厅办公室规范各类建议的登记、分类、交办、催办制度,对办理工作的时限、内容、格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加强督办,定期检查,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为了提高建议的办理工作进度,我厅就22件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处室业务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分解,并确定专人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随时掌握办理动态,有效加快了办理进度,保证了在规定时限前全部办理完毕。同时,严把办理质量关,确保了答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已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问题给予明确说明,对于正在列入规划解决的项目已提出具体的打算和措施,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在答复中向代表详尽说明了原因,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
(三)加强协调,密切沟通,进一步提升满意度。为了确保办理质量,全面了解掌握代表的想法,增强办理的针对性,提高办理的质量,承办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电话联系、信函反馈、网上交流等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既增进理解、信任,又达成共识。所有建议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人大代表,同时在我厅门户网站建立的建议提案专栏中予以公开。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我厅对已经答复解决的,不开“空头支票”,对列入计划的,决不事后无人问津,对留作今后研究的,待条件成熟及时办理。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部分建议受当前政策、现实条件所限,短期内难以解决。
二是一些需要立项解决的建议,因申报、审批时间较长,影响了办结时限。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努力探索办理工作新途径、新方式、新机制,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作为的办理态度,扎实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一是抓好续办工作,对正在解决的建议,抓紧时间尽快落实,见到实效。二是对已列入计划项目的案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强化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切实让各方面满意。四是积极开展“跟踪问效”和“回头看”活动,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