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胡家一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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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为适应审判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规定,提请如下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胡家一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那亮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那亮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喇牧云的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干部任免审批表》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   董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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