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郭春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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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提请如下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郭春蓉同志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提请免去:

王利年同志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青山同志的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

附件:干部任免审批表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王晓勇      

201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