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和常委会今年的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为做好这项工作,6月初常委会办公厅拟定了《关于开展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审议的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从7月4日至17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财经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组成专题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曹宏带队赴西宁、海东、大通、互助等市县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围绕经济、社会和城乡统筹发展等领域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17个重点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并视察了西宁火车站综合改造、引大济湟西干渠建设、海东工业园区等7个列入“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此后,调研组又分别听取了省统计局、青海民族大学关于全省“十二五”规划中期第三方评估汇报。8月6日,财经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听取省发改委关于“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汇报。之后,省人大财经委、调研组召开会议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先后征求了有关部门、调研组成员及主任会议成员的意见,形成了《青海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调研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规划纲要整体实施情况
“十二五”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 省人民政府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机遇,积极应对国际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主动适应国内宏观调控新形势,紧紧围绕富民强省奋斗目标和《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确保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全面完成规划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各项指标中期执行进展顺利。从评估结果来看,“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人口资源环境四大类28项主要指标,包括16项预期性指标和12项约束性指标,除了非公有制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可再生能源生产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等3项预期性指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2项约束性指标未能达到规划进度外,其余13项预期性指标和10项约束性指标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时间节点进度。大多数指标进展顺利,占到全部指标数的83%。总体看,“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指标完成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进度过半”。(详见附表二)
根据评估的结果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预测,除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压力较大外,其余指标经过努力有望如期完成。调研组在调研时,政府有关部门均没有提出对指标进行调整的意见。对于上述未达到规划进度的5项指标,需调整今后两年的年度计划,才能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各项重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
1.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十二五”前两年,我省经济增长率平均增幅达到12.8%,高出规划平均预期目标0.8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虽受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增幅仍达到11%。地方财政收入平均增幅超过20%,高于同期生产总值增幅,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3.37亿元,同比增长12.1%,实现了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的目标。到今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4323.4亿元,完成规划目标48%。重点建设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拉动和支撑作用明显,乌兰煤化工二期、百万吨钾肥综合利用二期等重点工业项目建成投入运营,青藏交直流联网工程、750千伏西宁至格尔木输变电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基本建成,西宁曹家堡机场二期、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等项目加快推进,西宁南绕城高速、锡铁山至北霍布逊地方铁路开工建设,花土沟机场奠基,青海大剧院、青海科技馆等文化科普设施建成投入运营,实施了保障性住房、农牧业科技推广、农牧民健康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水资源保障能力加强,能源建设稳步推进、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展后劲增强。依托资源优势,产业内部结构调整显现。围绕“三区十带”农业和“三大区域”畜牧业发展格局,特色高原现代农牧业稳步发展,全省特色作物种植比例达81.4%,生态畜牧业发展成效显著。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产业基地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工业升级转型明显加快。立足长远发展,推动实施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市场前景的工业项目,十大特色优势产业稳步推进,优势产业初步形成,增加值年均增长16.4%。循环经济增加值比重达到70%,轻工业发展步伐加快,年均增长25.4%。围绕提高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一圈三线”旅游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新型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十二五”以来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9%。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实力增强,今年上半年非公有制经济注册资金981.81亿元,非公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32.8%,吸纳就业人数74.85万人,分别比“十一五”末增加58.72%、1.2%、7.96%。
2.区域发展形成新格局,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认真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继编制完成了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柴达木循环经济主导产业体系规划、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规划等一批重大区域发展规划,基本建立了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制度框架。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迈出新步伐,“四区两带一线”战略深入实施,分工合理、各具特色、相互促进、充满生机的区域发展态势初步形成。藏区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快速发展,藏区6州城乡居民收入人均增长13%和14.6%,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和海西城乡一体化迈上新台阶。坚持相对集中发展理念,把小城镇建设与农牧区保障房建设、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起来,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7.4%,比2010年提高2.7个百分点。实施产业化为主的大扶贫战略,整村推进与发展特色农牧业结合起来,异地搬迁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43.49万农牧民实现脱贫。
3.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社会公共服务支出逐年增加,财政对民生领域投入年均增长35%,占财政支出的75%以上。一是教育事业建设取得新成效,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100%,提前完成规划目标,职业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率稳固保持在97%以上。二是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展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三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有效运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2012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35亿元。四是就业创业工程取得新成效,到今年上半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累计新增就业14.3万人,转移农牧民就业263万人次。五是社会保障体系取得突破性进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七个险种的参保率均超额完成规划进度,2011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六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两年半来,全省建设保障房22.13万套,建设农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31.48万套。七是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十二五”前两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6%,农牧民纯收入年均增长17.8%,今年上半年分别增长11.2%和15.8%,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0年的3.59∶1缩小到现在的3.27∶1。
4.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实现新玉树建设目标。 “十二五”以来的两年多时间是灾后重建的关键期和收官期,截止今年6月25日,共完成投资411.8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的134.5%,住房、学校、医疗卫生项目、市政设施等建成使用,基础设施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根本改善,特色产业逐步恢复,生态保护有效推进,精神家园同步建设。三年重建目标已基本完成,一个崭新的玉树呈现在全省和全国人民面前。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认为,面对极其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省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省经济保持了持续较快增长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今年以来国际和国内经济进入深度转型调整期,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尚不牢固,增长的动力依然较弱,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任务紧迫而繁重,宏观大环境进一步趋紧,国际国内一些困难相叠加,短期因素和长期问题相互影响,周期性波动和结构性矛盾相互交织。这些因素与我省经济运行中原有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交织和叠加在一起,对我省经济增长、财政收入、企业效益等方面产生的负面影响已开始显现,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后半段,内外部发展形势都将极其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对此,建议应高度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从产业结构看,在工业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服务业发展滞后,比重由2010年的34.9%下降到2012年的3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6个百分点,比西部平均水平低3.6个百分点。从轻重工业比例看,我省轻工业占全部工业占比2012年为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1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所占比重看,青海工业总产值占比较大的多为以资源开发为主的重化工业,2012年,我省六大高耗能工业产值所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为67%,高出2011年全国平均水平33.32个百分点。重化工业比重过高的局面尚未改变,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加快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由于我省的资源禀赋和长期形成的偏重工业结构,高投入、高污染、高耗能和低产出、低效益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随着经济总量扩大,能源、水资源、土地和矿产等战略性资源制约矛盾日益突出,受资源、环境、节能强度等因素的限制,加快经济发展的空间不断受到挤压。以能源消耗为例,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2011年上升9.44%,2012年仅下降1.55%,今年到2015年年均下降5.97%,才能完成规划目标。根据国家对能源消费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控制目标,今年至2015年我省能源消费为3000万吨标煤,但到2012年,全省实际能源消费总量已达3524万吨标煤,超过了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分别达规划目标的84.3%、89.1%、84.1%和94.1%。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对能源的需求将呈刚性增长趋势,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相当困难。同时,根据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今年1—8月份西宁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46.8%,其中1—5月仅为25.17%,在全国74个重点考核城市中排名偏后,特别是3、4月份位居全国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之列。在世界卫生组织2011年以PM10为主要评价指标对全球1100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中,西宁市列1053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严峻。
(三) 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十二五”以来,我省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稳定增长,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扩大,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11年、2012年和今年上半年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8.46%、28.49%和36.06%,绝对额在全国排位分别是29位、30位和31位。同期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3.95%、32.24%和33.42%。城乡居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仍然是最主要的来源,财产性收入分别只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0.5%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8%。同时,我省价格指数长期高位运行,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6.1%、3.1%,今年上半年达4.9%,分别比全国同期高出0.7、0.5、2.5个百分点。若扣除价格因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4%、9.3%、5.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1.9%、12.9%、11%,实现收入倍增目标的压力较大。此外,我省虽已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因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制度差异,在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还存在标准不一、待遇相差较大等问题,城乡一体化保障体系的建立尚需加快,民生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四)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改革攻坚难度将明显增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还不充分,优惠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发展环境需进一步改善。科技投入不足,科研、人才等创新要素集聚能力不强,到2012年,我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为0.69%,距离规划目标1.5%仍有较大差距。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化改革亟待深化,金融服务对经济发展支撑能力有待提升,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尚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待加快。特别是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对统筹协调和综合配套的要求更高,深化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明显加大。
三、进一步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几点建议
今后二年多的时间,是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攻坚时期,也是我省推进“三区”战略、实现“两新”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为更高标准执行规划纲要指明了方向。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宏观环境的变化,对推进和实施好规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二五”规划后期,需要准确把握当前发展的背景和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审时度势,抓住用好各种机遇,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和更强的力度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注重规划引领,着力推进规划实施。要坚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定位,充分发挥规划对经济社会的总体指导和综合调控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制定应对方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定发展的信心,通过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科学总结经验教训,正视存在的差距和困难,强化优势,强攻难点,突破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以更高的标准来引领规划的实施,着力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要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破解发展难题的主要路径,着力推进三次产业互促共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的新格局。要进一步加快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牧业,建立健全以现代生产要素投入农牧业、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牧业的发展机制,不断提高农牧业效益和农牧民收入。要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促进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转型和产业层次的战略性提升,推动传统工业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针对三产比重发展缓慢的实际, 突出支持对提高产业竞争力作用明显的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旅游、金融、现代物流、会展等新型服务业,积极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提升服务业的水平和比重。继续强化项目建设工作,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储备一批优势项目,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载体。要以城镇化建设为重要机遇,稳步推进工业化与城镇化统筹协调发展、城镇化与农牧业现代化良性互动、城镇建设与新农村牧区建设齐头并进,实现城乡之间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坚持不懈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发挥科技创业创新政策效益,增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建设,提升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三)着力改善民生,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要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新青海,创造新生活”的宏伟目标,采取更加务实、更为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着力提高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增加就业、支持创业、促进财产增值、强化物价监管、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和工作推进力度。继续加强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建设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和谐青海,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更趋和乐。
(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量有限的省情,决定了我们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下大功夫抓好以西宁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重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新增产能项目准入标准,逐步降低重化工业比重,加大扶持力度,引导产业结构合理化。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强化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全面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发展壮大循环经济,确保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要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加快发展的关系,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坚定不移促改革,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改革力度,把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作为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要有实质性突破。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破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社会领域的改革创新,重点在金融改革、科技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要有所突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领域服务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继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附表一、附表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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