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6日至28日在西宁举行。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常委会副主任沈何、桑杰、郭汝琢、刘春耀、昂毛、曹文虎,秘书长蔡德贵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马顺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与议题有关的省政府秘书长,省委督查室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西宁市、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西宁市、海北州政府、海东行署负责人;西宁市湟水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人;海东地区各县、海晏县、湟源县、湟中县、大通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分组审议各项议程后,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三、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会议审议了《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制定这个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同时也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副省长马顺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副厅长韩德福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青海省2012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认为,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使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满意效果。与会人员认为,1至10月份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同时也希望继续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圆满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任务。对上述两个报告的审议情况,会后,由省人大相关委员会抓紧整理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同意后,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督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常委会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在审议时认为,“一府两院”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断深化,程序更加规范,实效进一步提高,总体表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继续改进的建议。会后,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将以上四个报告印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全体代表。
会议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第二十四期专题讲座,听取省委十八大精神讲师团特聘教授、省委党校副校长张伟作十八大报告辅导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