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副厅长韩德福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青海省2012年1—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国际市场需求不足和国内经济增幅下行的压力,全省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创新理财观念,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得以落实和保障,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总体来看,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青海省2012年l—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针对财政收支压力增大的实际,要进一步增强组织收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加强收入组织协调和分析工作,抓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收的动态跟踪分析,坚持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依法依规足额征收,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继续做好项目申报和项目落实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的各类补助持续增加,促进全省财力稳定增长。
二、继续加强财政支出执行工作,积极落实好重大决策部署。财政及各预算单位要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强支出工作,继续采取预拨、垫付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保障好省上出台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严格预算执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既要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和法定支出的合理增长,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防止年底突击花钱。
三、继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工作。扎实推进财政综合绩效管理,逐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和指标体系。健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机制,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开展重大专项和重点民生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加强对基层财政和省级部门综合绩效考评的指导工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特别是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编制2013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要求,衔接好财政改革的有关问题和相关政策,注意政策延续性,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好财力,认真做好明年预算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