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央财政与我省财政结算结果,2010年全省财政决算已汇编完成。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10年全省财政总决算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关于2010年全省及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0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滞后影响、玉树强烈地震的特殊考验,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财政运行总体比较好,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05亿元,比上年增长23.1%,增收38.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0.2亿元,为预算的112.1%,增长25.6%,增收22.5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43.4亿元,为预算的86.1%,增长52.7%,增支256.7亿元。
根据与中央财政结算结果,全省总财力为863亿元,增长43.1%,增加259.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0.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595.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3亿元,上年结余116.1亿元,调入资金8亿元。
全省总支出773.8亿元,为预算的89.7%,其中:一般预算支出743.4亿元,上解支出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89.2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94.9亿元,净结余为赤字5.7亿元。
省本级总收入766.5亿元,增长44.1%,增加234.5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3亿元,中央补助收入595.7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06.5亿元,调入资金3亿元。
省本级总支出685.3亿元,为预算的89.4%,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75亿元,向州(地、市)转移性支出379.3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44.6亿元),上解支出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81.8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84.1亿元,净结余为赤字2.3亿元。
全省基金收入72.4亿元,基金支出56亿元,年终结余16.4亿元。省本级基金收入24.9亿元,基金支出15.2亿元,年终结余9.7亿元。
从全省预算执行及省与中央财政两级结算情况看,2010年全省财政收支运行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财政收支实现历史性突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狠抓组织收入和争取中央补助工作,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总财力分别突破200亿元和800亿元。高度重视支出工作,努力创新支出方式,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全年财政支出突破700亿元大关,保障了重点项目、民生领域和抗震救灾需要。收入、财力和支出均实现历史性突破。
(二)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能得到有效发挥。按照“四个发展”和“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发展和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发挥政府公共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西宁机场二期改扩建、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全力保障新增重点建设项目和改善民生项目所需资金。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支持做大做强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健全支农、中小企业、创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体系。三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推动企业发展、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各类园区建设。四是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的促进作用,出台并落实关于刺激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努力推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效促进消费升级。
(三)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坚持把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投入作为重要责任,健全民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努力提高保障水平。重点支持农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新农保提前实现全覆盖,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提高了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取暖费补助标准,支持实施农牧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建设,完成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在74%以上。
(四)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得到有力保障。玉树强烈地震发生后,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全力以赴争取中央支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方位做好受灾群众生活安置和恢复重建等资金保障工作;主动研究提出恢复重建政策措施;完善重建住房贷款担保平台,推进灾后城乡居民住房建设和产业恢复重建;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并落实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管理制度,确保了救灾资金安全、有效、规范使用。
(五)财政改革管理深入推进。进一步完善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基本消化了县级基本财力缺口;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加大综合预算编制力度;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强化了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探索推进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完善并落实了教育、支农等奖补机制;完善“公物仓”运行制度,落实公务用车“交旧领新”制度和超编车辆“消肿”计划;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初步建立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压减行政事业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分解下达压减指标,强化监督检查,收到了明显效果。
2010年,针对省审计厅对2009年省本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省财政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期限,认真督促落实。
二、关于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中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收支变化情况。从2010年财政决算情况看,全省一般预算收支实际完成数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的完成数相比有一些变化:一是全省总财力比报告数增加25.9亿元,其中:省本级增加23.6亿元,州(地、市)增加2.3亿元,主要是中央增加“两税返还”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亿元,去年年底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7.3亿元,两级结算后增加财力补助14.5亿元;州(地、市)、县调入资金减少0.9亿元。二是中央专项上解数比报告数增加0.1亿元,主要是年终地方分享所得税和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
(二)省本级预备费和新增财力的安排使用情况。对于2010年省本级预备费2亿元,在年初人代会上已报告用于了支持玉树灾区应急抢险救灾1.7亿元,格尔木防汛抗洪和扩大新农保试点0.3亿元。对于省本级当年及两级结算后增加的财力46.6亿元(含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收0.7亿元),一是在年初人代会上已报告统筹安排23亿元,其中: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启动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5亿元,以及省对下转移支付和玉树抗震救灾支出8亿元。二是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三是统筹安排用于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方配套3.6亿元。
(三)结余结转资金的有关情况。我们积极创新支出管理方式,全力以赴加快支出进度,但受季节、施工期等因素影响,以及中央与我省结算后,随着全省总财力的增加,结转资金总额为95亿元。主要是:一方面,我省项目支出主要靠中央专项资金安排,致使中央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206亿元,占全年中央专项补助的34.6%)安排下达的部分专项难以形成支出,只能结转下年,且主要表现在省本级;另一方面,中央财政两级结算后又增加了一部分补助,从而形成年终结转。省本级部门年末结余也较大,未形成支出的资金为40.6亿元,同比增长28.6%。对于中央专项结转资金,在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及时下达项目资金预算,加快项目资金进度,绝大部分都已下达并形成有效支出。
(四)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2010年中央批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3亿元。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全部用于了中央投资需省上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并实施的重大项目,其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9.65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8.8亿元,信用平台建设4亿元,支持教育6.3亿元,以及支持实施“四区两带一线”、水利基础设施、维稳体系建设和其他重点民生工程等。
(五)省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汇总2010年全省和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若剔除一些不可比因素,与上年基本持平。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省本级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将适时由省财政向社会公开;省级各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部门预算,将适时由本部门向社会公开。明年再推进各地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预算执行及改革发展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财源结构相对单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政府预算编制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年终执行率仍然不够高;基层财政和一些预算部门的理财水平与日益增长的财力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资金监管难度比较大,违规违纪等问题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不断完善财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同时,继续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三、关于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所做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都有了新进展。到6月底,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3亿元,为预算的60.7%,增长3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8.9亿元,为预算的62.3%,增长38.9%;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01亿元,为预算的56%,增长79.4%。收、支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在狠抓自有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继续紧盯重点项目和政策增长点,加大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争取力度,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共争取到中央专项补助186.3亿元,同比增长82.6%。落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9亿元,比上年增加6亿元。高度重视支出工作,进一步创新支出方式,通过采取提前预拨、垫付资金、压缩结转、建立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强化支出责任等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
(二)跟进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跟进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其中,教育支出增长42.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143.2%,医疗卫生支出增长69.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75.5%,交通运输支出增长192.4%,住房保障支出增长68.7%。围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提前预拨、垫付资金65亿元,支持西宁火车站改造、曹家堡机场二期改扩建、保障性安居工程、玉树灾后重建等一批项目建设。围绕支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实施,安排拨付资金48亿元,推进东部城市群、各类园区建设。提前下达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7亿元,进一步增加了基层政府可支配财力。围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集中投入资金57.6亿元,支持实施“双百”工程、“123”科技发展支撑项目、地勘“358”工程、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落实刺激消费升级的政策措施。围绕支持农业发展,下达资金26.6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落实惠农补贴政策,促进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和农牧民增收。围绕民生工程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扩面提标政策,支持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促进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安排资金3亿元,高校化债两年目标一年完成。安排下达资金1.14亿元,提高高校生均经费标准。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安排配套资金8亿元,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
(三)着力支持改善融资环境。面对货币政策趋紧的宏观形势,为支持改善融资环境,在及早安排下达省级及重点地区融资平台公司资本金专项资金7亿元的基础上,又对各地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支持做大做强各级政府性融资平台,促进规范运作,扩大融资规模;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7亿元,支持支农、中小企业和创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体系实现全覆盖。同时,积极支持金融业发展,支持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弥补发展资金不足。
(四)综合施策稳定物价。针对物价水平持续走高的形势,安排资金17亿元。对生产资料、农产品以及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储备等环节及时给予补助和补贴,支持发展生产,增加储备规模,确保货源充足。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提高困难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受灾群众和家庭贫困学生带来的困难。建立物价调控专项资金,对各地平抑物价工作、建立大型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给予奖励或补助,支持开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等工作。
(五)保障玉树恢复重建资金所需。按照省政府要求统筹安排重建资金,并强化监管,确保重建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及时拨付资金。累计拨付玉树灾后重建资金125.12亿元,玉树州及省本级相关单位已支出74.63亿元,占下达资金的59.6%。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恢复重建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确保重建项目资金需求。加强监督检查,充实基层力量,选派34名财会人员充实到重建一线,帮助建章立制,强化财务管理。三是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支持落实低保和临时救助政策,增发三个月临时物价补贴。四是加大争取中央财政对玉树地震灾区综合财力补助。通过不懈努力,争取到新增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综合财力补助7亿元。
(六)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在支持全省重点领域改革的同时,继续深化财政自身管理改革。为增强财政内生动力,探索建立财政绩效管理考评机制;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和管理;推进“小金库”治理,加强公务用车、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规范工作,加强省级部门银行账户管理,清理规范违规开设的银行账户,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加强内部机构和人员管理,健全内部权力制约制衡机制,开展了内部监督和内审工作。为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着重围绕重大政策落实、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等六个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了压减“三公”经费的措施,推动落实到位。
总体看,上半年财政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财政经济运行中也面临不少困难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制约经济平稳运行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多,工业生产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就业压力加大,价格上涨过快,电力、运输等瓶颈制约仍然存在,这些因素在客观上对经济增速、财税收入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二是支出压力依然很大。虽然上半年支出增幅和进度都是近年来最好的,但按照预计的财力算账,下半年每月还需支出95亿元,支出压力还很大。同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应对物价上涨,都需要增加大量财政投入,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三是管理任务十分艰巨。一些基层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能力比较弱,支出结构调整优化、相关政策的跟进和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还显得滞后。有些省级预算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比较薄弱,资金监管仍有不到位的地方,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铺张浪费的问题在一些方面也还比较突出等。
四、关于下半年需切实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为确保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下半年我们将狠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收入工作,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一是坚定不移支持发展促增收。强化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适应宏观政策的新变化,进一步完善政策、努力增加投入。通过支持壮大支柱产业、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扩大经济总量,培育更多财源,从而为财力增长奠定基础。二是狠抓自有收入组织工作。在巩固上半年收入高幅增长态势的同时,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继续支持税务部门强化税收征管,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克服“惜收”思想,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坚持不懈狠抓中央专项争取工作。继续在把握青海特殊性因素上下功夫,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功能区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争取力度;支持相关部门做项目、跑项目,加大组织协调和汇报沟通力度,争取更多的中央专项补助。同时,加强六省市对口支援青海藏区争取工作。四是积极促进多元化投入格局的进一步形成。继续通过注入资本金、划拨优良资产、土地、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做大做强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同时,支持抓好外贷、引资等工作,创新方式,增强效果,加快形成稳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二)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保障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切实保障重大举措的贯彻落实。围绕民生工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东部城市群、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循环经济试验区、曹家堡机场临空经济区等建设和灾后重建等重大政策实施,积极跟进,重点保障。二是继续加快支出进度。督导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关于促进支出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担负起支出主体责任,继续量化分解和抓好每个月的支出目标任务,努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争取年底将中央专项资金当年结转压缩到50亿元左右,确保今年实现支出930亿元以上,执行率达到90%以上。三是创新支出方式。运用财政政策引导和推动货币政策,破解融资难的问题。安排一部分转移支付和民生项目资金提前下达给各地,由各地通过融资平台吸纳金融机构贷款,放大投入总量,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对各类经费使用的监管,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抓好压减“三公”经费有关措施的进一步落实,确保压减目标实现。
(三)狠抓重大政策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继续保持投资强度,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做好实施“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推进水利建设、“双百”行动、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支持金融业发展、刺激消费升级、实施三江源生态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的跟进保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二是着力推进民生政策落实。继续坚持财力下移;全面落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继续支持实施好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项目建设,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支持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城乡居民低保、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政策;支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建立“阳光工资”制度,健全机关事业单位以目标考核为主导的工资奖金激励制度,健全并落实惠农政策,推进民生工程货币化改革,促进收入增加;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提高城乡基层、社区和群众组织的服务管理水平。三是继续支持稳定物价。继续把稳定物价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调节作用,协调相关部门管好用好物价调控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支持增加一批统计调查县,力争今年实现全覆盖。及早研究并落实好市场流通、困难群体补贴等相关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扩大政府预算向社会公开的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二是深化以“金财工程”为依托的各项机制性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强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指导州(地、市)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试点;纵深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保今年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结合“小金库”治理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管理,进一步严肃津补贴发放纪律。三是创新乡镇财政管理。结合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和乡镇政权基础设施建设后提升乡镇政府整体服务功能等新形势、新要求,在西宁、海东等地区所属乡镇探索开展“民生服务规范化建设”试点,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管理考评机制。探索建立针对各州(地、市)、县和省级部门的财政管理综合绩效考评制度和指标体系,并依据考评结果兑现相关奖惩。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及业务指导,强化对省级部门的财务管理。加强与审计、监察等方面的协调沟通,形成监督合力。加大财政内部监督、审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完成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