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央财政与我省财政结算结果,2009年全省财政决算已汇编完成。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9年全省财政总决算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关于2009年全省及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09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扩大内需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财政预算的决议,在全省国民经济企稳向好的基础上,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66.5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增收29.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7.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1.5%,增长22.6%,增收16.1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86.7亿元,为预算的80%,增长33.9%,增支123.1亿元。
根据与中央财政结算结果,全省总财力为603.1亿元,增长34.5%(剔除地方政府债券29亿元后,同比增长28%),增加154.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7.7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01.2亿元,增长28.7%;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84.6亿元;调入资金0.5亿元。
全省总支出487亿元,增长33.9%,增加123.1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486.7亿元;上解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16.1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22亿元,净结余为赤字5.9亿元。
省本级总收入532亿元,增长36.1%,增加141.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5.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1.3%,增长20.3%,增加4.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401.2亿元;地方发行债券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76.6亿元。
省本级总支出425.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15.3亿元,为预算的70.3%,增长51.7%,增加73.3亿元;向州(地、市)转移性支出209.9亿元;上解中央支出0.3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06.5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09亿元,赤字2.5亿元。
全省基金收入35.5亿元,增长39.5%,增加10亿元。其中:地方基金收入23亿元,增长52%,增加7.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2.9亿元,下降23.4%,减少0.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6亿元。基金支出总计21.6亿元,增长58.4%,增支8亿元。年终结余13.6亿元。
省级基金收入14.2亿元,下降11.7%,减少1.9亿元。其中:地方基金收入5.1亿元,下降31.6%,减少2.4亿元(主要是燃油税费改革停征公路养路费等收入所致);中央补助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2亿元。基金支出总计3.5亿元,下降38.3%,减少2.1亿元。年终结余8.2亿元。
从全省预算收支执行及省与中央财政两级结算情况看,2009年全省财政收支运行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政策体系逐步完善。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给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巨大压力,各级财税部门狠抓收入组织和争取中央补助工作。经过多方不懈努力,2009年全省总财力突破600亿元,中央对我省的补助收入突破了400亿元。同时,坚持多措并举、广辟财源的大理财观,使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较高增幅。全年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7.7亿元,政府基金23亿元,发行到位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9亿元,争取豁免国债转贷资金6.3亿元,签约和实际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2亿美元。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推动“四个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在抓收入、增总量的同时,高度重视财政政策支撑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省财政先后出台了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扶持企业发展、支持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和科技自主创新,以及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旅游等多项财税扶持政策,旨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撑作用。
(二)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保障重点更加突出。坚持调整结构、突出重点、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的理念,公共财政特点更加彰显。一是着力促进发展保增长。安排资金73.2亿元,全面落实扩大内需及配套资金需求,支持实施铁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垃圾、污水处理厂、青海科技馆、青海大剧院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安排资金7.2亿元,扶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安排资金31.1亿元,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立省战略。二是着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安排资金61.8亿元,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98.7亿元,加大对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资金32.5亿元,支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安排资金94.1亿元,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着力增加基层补助。2009年,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增量大幅减少,省级财政自身非常困难的情况下,继续坚持财力下移,确保了省对下转移支付增量不低于2008年水平。当年省对州(地、市)、县的补助总额达到209.9亿元,增长22.1%,有力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运转、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的能力。
(三)理财思路进一步拓宽,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各级财政十分注重制度创新。一是均衡地区间财力水平。进一步改进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提高了重点生态保护地区的补助系数,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机制,推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民生支出权重,努力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财力需要。三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编审内部管理控制和审核体系;提高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和待分配资金细化到项目的比例;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和级次,实现了人大对省级单位预算执行在线监督;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进程,将药品和部分基建工程纳入了政府集中采购。四是健全资金运行机制。树立花钱买机制的理念,建立支农、教育等支出考核奖补、健全落实“四区两带一线”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完善注重绩效的财政支出评估体系、改善民生的长效保障和强化资金的聚合效应、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资金整合等制度机制。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和公务用车“交旧领新”管理制度,对省级单位超编车辆制定了消肿计划,并扎实推进。六是强化财政监督。深入推进财政法制建设,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积极落实联动检查和财政绩效监督,狠抓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教育,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
2009年,针对国家审计署对2005年至2009年上半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所提整改建议,以及省审计厅对2008年省本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不足和建议,省财政高度重视,积极制订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改期限,认真督促落实,收到了明显效果。
二、关于2009年财政决算草案中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收支变化情况。从2009年财政决算情况看,全省一般预算收支实际完成数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报告的完成数相比有一些变化:一是全省总财力比报告数增加16.9亿元,主要是去年年底中央增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7.3亿元,增加中央专项补助7.8亿元,两级结算后增加财力补助1.3亿元;州(地、市)、县调入资金增加0.5亿元。二是全省一般预算支出比报告数增加0.35亿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间县级支出发生调整。三是中央专项上解数比报告数增加157万元,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收入分享年终中央调整了专项上解。
(二)省级新增财力的安排使用情况。对于2009年省级增加的可支配财力18.3亿元(含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超收2.5亿元),我们在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已报告统筹安排用于了省对下转移支付、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等支出。中央与我省两级结算后,省级可支配财力又增加12.6亿元。对这块新增的财力,根据今年的经济形势,拟初步安排用于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级配套、增加发行地方债券还债准备金、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转移支付以及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
(三)结余和结转资金的有关情况。中央与我省结算后,随着收支的变化,全省年终结余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原因是: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报告数是在去年年底统计和预测的。结算后,全省总财力比报告数增加16.9亿元。随着总财力的增加,2009年结转资金也相应有所增加,总额达到122亿元。造成财政专项资金结转大的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我省项目支出主要靠中央专项安排资金,并且大部分中央专项在下半年才下达,其中去年第四季度达到74亿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46.3%,这部分资金受季节的影响无法下达,只能结转下年,且主要表现在省级。另一方面,由于一些项目实施单位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致使部分中央项目资金难以及时安排下达,从而形成年终结转。另外,省级部门年末结余也较大,未形成支出的资金为31.6亿元。对于中央专项结转资金,在今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及时下达预算,加快资金调度,绝大部分都已下达。
(四)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2009年中央批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9亿元。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教育、保障性住房、水利、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和其他民生工程等方面,其中:用于国家新增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9.87亿元;用于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19.13亿元。
对省审计厅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反映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进度不够均衡,年末结转较大;个别地区和单位财务管理松懈,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同时,继续深化财税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办法,切实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关于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所做的主要工作
上半年,面对玉树强烈地震灾害造成的不利影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5.9亿元,为预算的56.8%,增长24.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6.8亿元,为预算的57.8%,增长28.5%。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23.5亿元,为预算的50.4%,同比增长31.3%。收入支出进度多年来首次同步实现“双过半”。
———千方百计抓收支执行。密切关注把握经济形势,强化收入形势分析,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牢牢抓住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有利时机,狠抓重点项目和政策增长点,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共争取到中央专项97.6亿元,同比增长49.3%。高度重视支出进度,从年初开始,就通过提前下达财政部预告资金,预拨、垫付资金,排查细分用款计划,量化支出责任,支出进度创历年同期最高水平。
———全力以赴保经济增长。始终把保增长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积极争取落实中央基本建设投资36.8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3亿元,全力保障新增重点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项目所需资金需求。支持实施“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柴达木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及时安排下达资金,支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节能减排,推进发展方式转变。通过资本金注入,对重点项目给予专项支持等方式,支持特色旅游业发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产业发展。支持“绿色经济洽谈会”等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支持完善县级支农信贷、中小企业融资和创业小额贷款三个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安排下达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4亿元,进一步支持区域协调经济发展。
———尽心尽责支持抗震救灾。地震灾情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指挥部的总体部署及要求,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救灾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政策的制定及争取工作。一是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累计下达应急救援资金23.63亿元,保障了抗震救灾的基本需要。支持灾区商业网点恢复运营和标准化温棚建设,确保灾区粮油、蔬菜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安排10亿元资金,及时启动重建大宗建材政府采购。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制定了捐赠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票据管理、物资采购、厉行节约、重建资金管理等十多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及时调整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加大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采购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资金、物资的安全、有效、规范使用。三是提出政策建议。及时研究提出了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综合政策措施,并在过渡期财力补助、住房贷款贴息、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有了明显创新和突破。四是争取国家支持。将政策、资金的争取作为头等大事,着重就总体政策原则、相关基础数据、捐赠资金管理和应急救援、过渡安置、灾后重建阶段资金、政策等,从多个方面反复向国家相关部委汇报和沟通,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坚持不懈推进民生建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省财政继续坚持财力下移,努力克服自身困难,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4亿元。上半年,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11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7%。稳步推进农牧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支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标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健全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大幅度增加对政法部门的办案经费及装备补助。
———锲而不舍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在试编2010年社保基金预算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强化对省级部门结余资金的管理,加大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沉淀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估,为下一年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打下了较好的基础;落实支农奖补机制,促进支农支出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公物仓”运行制度,落实公务用车“交旧领新”制度和超编公务用车“消肿”计划;开展“机制落实年”活动,全面督导落实去年以来省上出台的财政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总体看,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良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客观的说,影响全省经济运行和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加之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展开,局部地区洪涝灾害频发等都需要增加支出,财政支出的压力明显加大,全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
四、关于下半年需要做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为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支持玉树灾后重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下半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针对当前宏观经济调整的新情况,深入研究,积极应对,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政策到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综合运用财税政策、资金等手段,推进工业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综合利用;提振消费信心,刺激消费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规范融资平台建设,促进投资持续增长;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保护和特色旅游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落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支持科技创新,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二是继续狠抓增收节支,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做到两个“两手抓”:收入上,一手抓自有收入组织,一手抓中央专项补助争取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税源和重点企业的税收监控,确保应收尽收。认真抓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继续加大争取中央专项工作力度,努力做大财力总量。支出上,一手抓重点项目支出保障,特别要抓好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玉树灾后重建资金的保障。要对支出项目进行认真排查,继续采取预拨垫付等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执行,努力把结转压缩到合理水平;一手抓压缩一般性支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相关精神,压缩一切可以压缩的支出,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确保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三是继续完善民生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今年全面实现“两基”目标;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和带动城乡面貌的改观;完善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低保制度,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扩大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面,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推进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增强基层政府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
四是继续加强玉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核实清算应急救援支出;妥善解决受灾群众后续生活问题;根据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和财政部的要求,安排使用好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坚持按现行财政体制拨付资金;安排专业人员充实玉树州县两级力量,帮助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推动工作;认真落实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办法,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实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继续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预算体系,在试编2010年社保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进一步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加快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对转移支付等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开展绩效评估,并选择部分项目评估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财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研究,把握趋势,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努力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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