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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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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下旬至8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西宁市、海南州、海北州和玉树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海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地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一法一条例”涉及的具有代表性的部门单位企业,通过对应急指挥中心、消防救援机构、煤矿和非煤矿山、化工企业、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单位、托育机构和村(社区)实地查看、座谈交流,边检查、边宣传,向各调研点赠送法律法规单行本和宣传影像资料,边排查、边指导,充分发挥专家“外脑”作用。进一步了解掌握了我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工作协调机制运行情况,以及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意见和建议。

尼玛卓玛充分肯定了各地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验做法,指出,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筑牢守好安全生产的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取得了积极成效。

尼玛卓玛强调,各地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压紧压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任务,依法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必然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隐患有效化解、监管应急精准发力、基础保障全面夯实,以有力有效举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要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贯工作,加强法治教育,着力培育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实地检查期间同步开展了《海北藏族自治州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和社会保险工作情况调研。相关市州人大负责同志及省应急厅相关领导陪同检查。

(供图:社会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