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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古村落、古岩画等文物保护力度的建议

日期: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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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藏族自治州地域辽阔,历史悠久,蕴藏于地上地下的文化遗存丰富多彩,是青海省的文物大州。截至目前,境内已公布和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共计973处,包括国保7处(含墓群20处),省保4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80处,一般文物点237处。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点涵盖古遗址,古墓群,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它六大类型。除不可移动文物之外,玉树境内还有大量的可移动文物,包括寺院中保存的数万件以宗教文物为主的历史、民俗文物和古生物标本,以及民间保存的众多内容丰富的各类文物。玉树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玉树州共调查认定、登记在册的以宗教文物(佛像、唐卡、法器、经卷)为主的历史、民俗文物和古生物标本等各类可移动文物5534/套,其中玉树市 1368件(套)、称多县1479件(套)、囊谦县 2090件(套)、杂多县 176件(套)、治多县257 件(套)、曲麻菜县87件(套)、州直国有单位77件(套)。这些文物名胜古迹为玉树地方经济发展和和谐文化建设提供了厚实的文化沃土,给我州文物保护管理和科学开发利用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在文物保护具体工作中,一方面由于我州财政拮据,难以做到系统的保护工作,众多文物古迹无法得到有效修缮保护,可移动文保保护经费支撑不足实物存在流失风险。另一方面,地方尤其是市县级文物机构队伍编制弱化。随着机构改革推进,玉树州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力量弱化,州级文物部门行政编制不足5个。市县级文物行政机构和编制被大幅撤并整合,目前县级文物行政职能一般由文体旅游广电局履行,缺少专门机构和专人承担工作。许多县文物管理所撤销后,行政管理职能未及时纳入相关职能部门,队伍缺失、许多文物处于无人管、无暇管、无力管真空地带,文物安全形势严峻。

为解决好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建议:省编办文旅厅等有关部门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特殊性重要性,在落实州县文物保护管理人员编制,加大古村落、古岩画等文物保护力度方面予以政策和资金项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