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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比例的建议

日期: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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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实践充分证明中医药基础病、慢性病治疗有明显成效,可有效降低疾病的恶化率、致残率、致死率在治疗、预防、保健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近年来,互助县不断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县21所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馆全覆盖,综合医院中医科不断壮大县中医院中医治疗能力明显增强。2022年县域各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收入1164.49万元,2023年中医药服务收入1560.92万元,同比增长34.04%但现行的医保政策对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较弱,中药饮片均为乙类报销范围,全县纳入甲类报销目录的中医适宜技术只有15项,仅占3. 7%乙类203项,占50. 2%丙类186项,占46. 1%,纳入甲类报销范围的适宜技术数量少,乙丙类多,导致群众使用中医药治疗时,报销比例低,负担较大,中医药简便验廉效的特色优势发挥不明显

建议:1.医保部门对中药饮片的报销政策予以调整,例如,除规定的十几种医保不能支付的名贵药材外,其余全部纳入甲类医保支付范围,且不设首先自付比例,全额按比例报销。2.提高参保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确有疗效的热敏灸、督灸、推拿、拔罐等中医适宜技术列为甲类项目,鼓励和引导更多参保群众使用中医药服务。3.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在DIP付费改革中,增加中医治疗住院病种,合理增加住院天数、提高支付标准,进一步节约医保资金,提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出建议代表:羊赞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