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议案建议

关于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的建议

日期:2022-03-01
字体:【 打印本页

  事由:目前,海西州共有幼儿园94所,其中公办幼儿园56所,占总数的59%;民办幼儿园36所,占总数的38%,其他部门办2所,为部队、企业办园,占总数3%;在园幼儿人数16621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8%;幼儿园教职工1817人(其中专任教师1097人),在编教师113人,占教师总数的6.2%。学前三年幼儿毛入园率10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近年来,海西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公益普惠,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有园上、上好园的期盼之间的矛盾,学前教育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同时存在诸多困难,主要有:一是师资队伍薄弱。自1987年起,全省学前教育教师未进行编制核定,基本由临聘教师组成,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工资待遇底,(工资待遇维持在1800---3500元之间,由省、州、县三级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和幼儿园自筹资金组成),大部分教师未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教师队伍流动性大,保教质量不高。二是学前教育经费不足。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实行15年免费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27号)要求,自2016年国家实施学前三年资助政策以来,公办幼儿园停收保教费,每学期仅靠每生每月120元资助金维持运转。保教经费主要支付园聘工勤人员工资及幼儿园日常开支,幼儿园运转困难。三是教育资源短缺。幼儿园教师、学生未核定公用经费,缺少资金投入,教学设备陈旧,课桌椅更新不及时、教玩具、饮水,消防安全等设备配备不到位。大部分城镇幼儿园班额超标,大班大园现象突出。为进一步推动我州学前教育发展均衡发展,缓解公办幼儿园大班额现象,稳步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建议:省教育厅协同省发改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青海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提出的“学前教育不鼓励实行免费教育”政策的相关规定,参照省内外部分地区收费标准,结合全省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对办园成本、财政投入进行价格成本核算,并结合群众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全省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建议代表:赵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