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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海晏县湟水河源头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

日期: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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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晏县位于青海湖北岸,祁连山南麓,是黄河一级支流--湟水河的发源地,湟水河途径省内三个州市七个县374公里,哺育着全省近60%的人口,浇灌全省52%的耕地,是青海的“母亲河”,生态地位非常重要,关乎到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非常关注湟水河流域的治理和生态改善,通过实施湟水河流域一期工程,使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但是对湟水河源头的治理依然不足,近几年,用于草原基本建设和生态治理的资金和项目较少,致使湟水河植被破坏,草地退化、水土流失遭受破坏的趋势尚未扭转,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据统计,全县鼠虫害发生面积220万亩,其中重度危害面积达到120万亩,中度危害面积达到100万亩。全县90%以上的草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退化,其中重度退化草地面积达1.8万亩,中度退化草地达51万亩。虽然,近几年我县通过项目争取、政府支持、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压茬推进鼠害防治工作,对120万亩鼠虫害和退化严重的草场进行集中连片防治,取得了良好的收益,得到群众的普遍参与和认可,但是湟水河源头仍需要综合治理。                               
  建议事项:1、将湟水河源头治理列入重点生态保护范围,启动实施湟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2、重点在河道治理、草原基础设施建设、国土绿化、湟水河沿岸自行车步道建设等方面给予项目支持,促进湟水源头与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   

  建议代表:苏东曲 董富奎 陶尕勇